2017年石家庄科技信息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来源 :石家庄科技信息职业学院 2017-06-19
中石家庄科技信息职业学院2017年招生章程
已经由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
一、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教育部关于做好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7〕1号)及招生考试工作其他相关文件规定,为规范招生行为,提高生源质量,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保证学院专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招生章程。
二、学校名称:石家庄科技信息职业学院(学校代码:13403)
三、办学类型及层次:学院是经河北省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专科层次的民办普通高校。
四、学院地址:石家庄市红旗大街南端学院路2号
五、学院概况:
学院位于石家庄市西南高教区,是以科技信息类专业为主,以工、经、文、医、管、艺术等学科协调发展的综合性普通高校,设有经济管理学院、机电与汽车工程学院、医学与制药工程学院、电子信息学院、建筑工程学院、艺术设计学院等六个二级学院。建有机电一体化、汽车构造、电机与拖动、数控技术、药理、护理、化工原理、现代仪器分析、食品营养与检测、网络工程、电工电子、软件开发、计算机组成、通信原理及财务会计等66个实验实训室。
学院设有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助学金及学院奖助学金,金额300—8000元不等,并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
六、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学院院长对招生工作总负责。学院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专科招生政策,讨论决定我院招生重大事宜。学院招生办公室是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常设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执行学院制定的有关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咨询工作,修订印发招生简章,组织实施招生录取,统计招生信息和招生资料的核对、归档工作,开展招生考试工作的改革和研究。
学院成立由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监察办公室,负责监督招生政策的贯彻落实,保证招生录取的公开、公平、公正,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学院的招生工作自觉接受上级的监督,并愿意接受考生、家长和社会各界人士的监督。
七、招生专业:
会计(注册会计师方向)、会计、统计与会计核算、财务管理、市场营销、物流管理、工商企业管理、国际经济与贸易、药学、药品生产技术、药品生产技术(生物制药方向)、药品经营与管理、食品营养与检测、医学营养、医学检验技术、护理、健康管理、幼儿发展与健康管理、汽车电子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机械设计与制造、机械制造与自动化、工业机器人技术、数控技术、汽车营销与服务、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高速铁路客运乘务、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城市轨道交通通信信号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软件技术、电子商务(网店运营方向)、移动通信技术、移动互联应用技术、电子商务技术、计算机信息管理、通信技术、电信服务与管理、电子信息工程技术、视觉传播设计与制作、数字媒体艺术设计、广告设计与制作、环境艺术设计、室内艺术设计、建设工程管理、工程造价(造价师方向)等47个专业。
八、招生计划:面向全国招生,分专业计划详见各省市教育考试院2017年公布的招生计划。
九、录取原则:
1、学院严格按照国家教育部和省招生委员会有关文件规定开展招生录取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考量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2、对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安排专业,即将所有进档考生按分数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各专业均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录取,如出现同分考生,按语数外顺序进行单科成绩比较并安排专业,分数未达到第一专业志愿录取分数线时,依次考虑后续专业,当所有专业志愿都不能录取时,如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可调剂到缺额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则进行退档处理。
3、对符合加分或降分投档的考生,按照教育部和各省、市的相关政策执行。
4、新生入学后教学语种为英语。
5、各招生专业均不限男女生比例。
6、身体健康标准要求按照《普通高校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执行。
十、毕业证颁发:学习期满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者,颁发石家庄科技信息职业学院普通高校专科学历证书,国家教育部统一电子注册。
十一、收费标准:学费按物价局统一标准执行。
十二、本章程若与国家有关政策相悖之处,以国家的政策和规定为准。
十三、联系方式: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红旗大街南端学院路2号
咨询电话:0311-83820999 83850441 83828333 83816988
咨询QQ:1125212595 1253295091 1849519288 2627202451
乘车路线:从火车站(东广场)乘70路、石家庄客运总站乘107路、新百广场(南)乘93路公交车至科技信息学院站下车西行即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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