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河南异地高考政策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16-11-24
中(一)根据《河南省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豫政办〔2012〕180号)精神,在我省就业的外省户籍人员子女,父母一方须有合法职业和稳定住所,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参加高考须具有当地学校正式学籍,随学籍所在的学校参加报名。
报名手续:考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业水平考试准考证,以及父母双方身份证、户口簿、父母一方在当地的住所和就业证明。
(二)在我省就读的台湾省籍考生,在学籍所在地随学籍所在学校报名。
报名手续:考生须提供河南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出具的证明、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和相应的户口簿。
(三)在河南定居并具备报名资格的外国侨民,在定居地县(市、区)招办报名。
报名手续:考生须提供河南省公安机关填发的《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外侨居留证》,暂住证不作为报考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