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哈尔滨电力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来源 :哈尔滨电力职业技术学院 2017-05-15
中院校名称:哈尔滨电力职业技术学院
校 址:哈尔滨市香坊区香电街59号
学院概况:哈尔滨电力职业技术学院是经黑龙江省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国家公办的电力类普通高等职业技术院校,隶属于国家电网公司。学院1958年建校,开设火电厂集控运行、电厂热能动力装置、电厂热工自动化技术、城市热能应用技术、发电厂及电力系统、电力系统继电保护与自动化技术、供用电技术等七个特色专业。学院拥有125MW、200MW、300MW、600MW火力发电机组仿真系统,12MW、300MW循环流化床火电机组仿真系统及电压等级为66KV、110KV、220KV、500KV变电站仿真系统。2000年5月学院被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批准为“黑龙江省第一火力发电国家职业技能鉴定站”,可以对电气、汽轮机、锅炉、集控等72个工种进行初、中、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五个级别的职业技能鉴定。学院还被确定为“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电力人才培训中心”。学院拥有稳定的就业网络和健全的就业指导服务体系,就业形势良好,2016年6月21日黑龙江省教育厅下发《省教育厅关于2015年全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初次就业状况的通报》中,我院以90.78%的就业率获得黑龙江省高职(高专)院校第一名。黑龙江省教育厅2017年4月17日发布的《黑龙江省2016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质量报告》中,毕业生初次就业率最高的十个专业中我院占三个:电厂化学(100%)、火电厂集控运行(94.12%)、电力系统继电保护与自动化(92.16%),其中火电厂集控运行为连续两年就业率排名前十的专业。随着我国电力建设规模的扩大,电力事业发展仍需要大批专业生产建设人员,我院毕业生的就业前景会更加广阔。
层次:高职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外语语种:学校外语课采用英语授课
身体健康状况:执行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
录取规则:
1、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体制,公平、公正、择优录取。
2、学院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当年生源情况,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制定的投档比例接受投档。
3、对于进档考生,根据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先后方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4、最低录取分数线以上,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投档,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投档,以此类推。当某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随机调录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5、成绩相同考生按数学、综合、语文、英语科目顺序录取。
6、无专业志愿间的级差分。
7、本校所设专业更适合男生学习和就业,但录取时无男女比例限制。
8、本章程将根据教育部、生源地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当年招生政策的调整进行修订。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学费标准:6000元/年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哈尔滨电力职业技术学院
证书种类:国家承认的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学历证书。
联 系 人:郭海涛
联系电话:0451---53681761 53681762
邮 编:150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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