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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2018年高级会计师评审申报材料说明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18-12-03

深圳2018年高级会计师评审申报材料说明

  根据《深圳市财政委员会2018年正高级、高级会计资格评审工作有关事项》中,明确指出深圳2018年高级会计资格评审个人申报时间为12月12日至12月21日

  根据《深圳市会计人员个人信用记录管理办法》规定,自2015年10月15日起,我市对会计人员的失信违法行为进行记录。申报人员需登录深圳市会计人员管理系统查询打印本人的会计人员个人信用报告。

  申报人对照本通知要求提交以下材料:

  1.《送评材料目录单》(表一)1份;

  2.《广东省职称评审表》(表二)1份;

  3.《高级职称申报人基本情况及评审登记表》(表三)一式11份,其中原件1份;

  4.《证书、证明材料》(表四),所有资格、资历证书包括学历证(含全日制的、在职的最高学历)、非学历教育、中级会计师等资格证,任职资历等证书复印件;高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合格证原件,连续缴交半年以上的社保凭证原件,会计人员个人信用报告打印件(最后三项贴在“其他证书、证明”页);

  5.《业绩、成果材料》(表五),申报材料提到过的所有业绩、成果均须提供证明材料并装订于此,包括效果显著或取得较好经济效益业绩成果的单位评价。具体包括取得会计师等财会类中级资格以来的有关业绩、成果、奖励方面的证书、证明材料,或作为专业技术主要贡献者完成的项目,获得社会、学术技术团体或专业主管部门评价、鉴定证书、文字评述材料,以及解决专业技术难题的专项技术分析报告、实例材料、撰写的会计制度、财务管理办法、单位评价等;

  6.《贴职称证相片、身份证复印件页》(表六),需贴身份证复印页及相片1份;

  7.《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评前公示情况表》(表七)1份;

  8.近3年年终考核登记表盖章复印件或《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聘任期满)考核登记表》(表八)1份;

  9.论文、著作(代表作)和技术报告原件,包括公开发表的学术或实务论文、著作(含译著)等杂志、书籍的原件;

  10.本人取得会计师等财会类中级资格以来的专业技术工作业绩报告(3,000字以内)1份。如以前年度参加评审未通过,本次评审应有新材料或新业绩,并在报告中做第一条报告;

  11.《申报人单位情况表》1份。建议经营性单位须提交由当地国、地税机关出具的纳税证明(包含增值税、营业税、所得税等)原件,出口企业出具海关出口退税证明或海关出口额证明原件,另纸粘贴附在单位情况表后面;

  12.《申报人主要业绩情况表》1份,附证明材料(已经包含在表五内,内容不多可以复印附在此,内容较多则注明位置引用即可);

  13.《结构化自评分对照表》1份,包含结构化评分表(评分标准)和结构化自评分对照表;

  14.申报职称资料袋(牛皮纸档案袋)。

  上述材料中第1—8项、11、12、13项表格见通知附件,其中《广东省职称评审表》(表二)可通过系统自动生成。第9、10项自行装订。除第3项为A3纸规格外,统一按A4纸规格制作,双面打印。除表二、三、六和论文杂志外,其余申报评审材料集中装订成一册(内容太多则分册装订)并编目录(目录样本见附件);表二单独装订一本,表三、六不需要装订。第14项资料袋由申报人自行准备,在资料袋正面填写单位名称、申报人姓名、联系电话、申报的专业、申报的资格等项目,在资料袋的底部写明单位名称、申报人姓名、申报专业职称。

  申报材料填写具体要求:

  1.申报人须对照资格条件,如实填报并一次性提交全部申报材料,所提交评审的材料必须准确、真实可靠,数量质量符合资格条件规定,若有歧义和模糊部分要充分说明。申报材料一经提交不得修改,因申报材料有误造成的不利影响由申报人自行承担。

  2.单位盖章必须为单位公章,“单位”须填写本级法人单位,单位没有人事任免权的需由上级主管部门在表二主管部门处盖章;所有表格项目必须填写,若没有可填内容则写“无”; “职务”须写明是否为下派任职以及正副职务;“专业经历”、“个人履历”时间具体到月,自取得中专以上学历(涉及专业知识)后以单位或岗位或职务变更为分隔,逐步、连续填写。

  3.申报材料的业绩成果、论文、学历(学位)证等资料有效性截止日期为2018年8月31日。其后取得的上述资料不作为今年评审的有效材料,不得在申报材料中反映。

  4.材料须一并提交由社保部门出具的与本人工作经历相同的连续半年以上(2018年3月-2018年8月)的社保凭证原件或人事主管部门(档案保管部门)出具的在职证明等相关在职在岗资料。

  5.申报人自行对照《结构化评分表》,填写《结构化自评分对照表》(见通知附件)自行计算结构化预评分数。

  (四)两人或两人以上共同完成的学术成果、专业技术项目、论文、著作(含译著)等,必须如实地注明申报人在其中所做的工作内容、所起的作用及排名;对学术技术成果及完成项目的奖励、表彰,要注明授予的部门和等级。填报和提交的论文、著作应是公开发表的。

  (五)所在单位审核评价小组(由人事干部、技术主管、专业技术人员组成),要对申报人任现职以来的职业道德、思想政治表现、专业技术工作业绩成果、工作表现以及填报材料真实可靠性提出准确客观的评价意见(150字左右),填入《广东省职称评审表》(表二)和《高级职称申报人基本情况及评审登记表》(表三)。

  (六)申报材料中所有复印件须由单位逐项核对原件,并在每份复印材料首页签署核对人姓名和审核意见,加盖单位公章。

  (七)送审的申报材料一律要求密封并于资料袋口加盖骑缝章, 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否则不予受理。评委会不受理的申报材料需密封并加盖骑缝章后按原报送渠道退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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