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2018年高级会计资格评审个人申报时间及入口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18-12-03
中深圳2018年高级会计资格评审个人申报时间及入口
根据《深圳市财政委员会2018年正高级、高级会计资格评审工作有关事项》中,明确指出深圳2018年高级会计资格评审个人申报时间为12月12日至12月21日。
个人申请。申报人如实在申报系统填写申报信息,并向单位一次性提交(过后不补)纸质申报材料。申报人登陆广东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管理系统进行申报:
1.申报网址:http://www.gdhrss.gov.cn/gdweb/ggfw/web/pub/ggfwzyjs.do
2.个人基本信息栏目中的人事管理单位选择“深圳市高级会计师评审申报单位(人事单位)”,主管单位请选择“深圳市高级会计师评审申报单位(主管单位)”。
3.业务申报信息中评委会选择“深圳市会计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4.用人单位不需在申报系统上操作,系统申报业务审核由高级会计师申报受理窗口负责。
材料受理。评委会办公室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将符合规定的评审材料整理后交评委会评审;对不符合规定的评审材料按原报送渠道退回。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 不符合评审条件。
2. 没有使用规定表格。
3. 不符合填写规范。
4. 不按规定时间、程序报送。
5. 未按规定进行公示。
6. 其它不符合职称政策规定的。
2018年正高级、高级会计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受理时间:2018年12月12日至2018年12月21日(公休日除外)。申报受理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景田东路9号财政大厦附楼一楼办事大厅1号窗口。
申报收费标准按照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转发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费标准的复函〉的通知》(粤人发〔2007〕35号)规定,评审收费标准为每人920元。无论评审结果通过与否,所缴费用均不退还。
按照深人社发〔2018〕87号文要求,评委会实行职称评审诚信申报。对学术造假和职业道德严重缺失的“一票否决”。凡提交虚假材料或未如实填报信息的,一经查实,取消评审通过的结果或撤销已获得的资格,将记录在个人职称评审诚信档案,并自下年度起3年内不得申报评审。
相关附件:附件1.2018年度深圳市正高级会计师申报条件和材料说明.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