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2018年正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条件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18-09-19
中西藏2018年正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条件
根据《西藏自治区财政厅2018年高级、正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申报材料报送工作通知》中,明确指出西藏2018年正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条件要求如下:
一、基本条件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热爱中国共产党,拥护党的领导,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反对分裂,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树立为民宗旨,全心全意为西藏各族人民服务;恪守职业道德,身体健康,能全面履行本岗位职责,具有良好的敬业精神。
二、学历资历条件
申报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获得本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聘任本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满5年及以上;
(二)获得非本专业上述学历(学位),聘任本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年限相应增加1年。
三、任现职期间专业能力条件
申报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全面系统地掌握会计专业理论和技术,充分了解审计、税收、金融等相关专业及计算机应用、经济管理等专业知识,在财务会计专业领域有较高的造诣,对专业理论技术有创造性研究,能够指导高级会计人员工作,具有较强的解决财会专业工作中重大疑难问题的能力。
(二)主持或作为主要参与者完成重大会计专业课题或研究成果转化工作,经专家鉴定在全国或全区范围内产生重大影响,取得显著效益。
(三)直接主持或参与省部级以上大型项目的专业决策工作,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并经省部级以上业务主管部门认可。
(四)有主持一个地区、一个行业或部门财务会计管理工作或大型企业会计工作的经历,在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等工作中成绩显著,并得到相关部门认可。
(五)作为财务会计专业学科带头人或业务负责人,主持完成国家或省部级研究项目1项以上。
四、任现职期间发表论文条件
申报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在省部级以上学术刊物公开发表专业论文、论著4篇及以上;
(二)出版学术专著、论著或教材1部以上(有国家正式书号;合作撰写的,本人完成字数不少于5万字)。
五、申报会计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须通过全国《高级会计师实务》考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考试和全国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符合免考外语条件的须参加自治区统一组织的职称考试。
六、任现职以来,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
七、按照《关于加强西藏自治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意见》有关规定,申报时达到继续教育培训要求。
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报或延报职称:
(一)在反分裂斗争中,政治立场不坚定、态度暧昧者;
(二)近五年内存在年度考核不合格者;
(三)职称考试未达到合格分数线者;
(四)任现职以来,继续教育课时未达标者;
(五)伪造学历、资历、业绩及剽窃他人业绩成果等其他学术道德不端行为者,五年不得申报;
(六)经有关部门鉴定,发生重大责任事故造成严重损失或恶劣影响者;
(七)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未满处分期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