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2018年高级会计师评审申报材料目录及要求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18-09-19
中西藏2018年高级会计师评审申报材料目录及要求
一、申报人必须提交的材料
(一)不需要装订的材料。
1.《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一式3份)。
2.免冠一寸证件相片3张(背面写上单位、姓名)。
3.西藏自治区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简介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审核签名并加盖公章(一式15份,使用A3纸)。
4.取得会计中级资格以来撰写的本专业论文、论著、学术专著或教材原件。
(二)需要装订的材料及顺序(统一使用A4纸)。
1.申报人身份证复印件。
2.有效的高级会计师考试合格证复印件。
3.会计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或相关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任职聘书的复印件。
4.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5.取得现专业技术资格后继续教育完成情况(即财政会计管理部门出具的确认证明)。
6.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考试合格证书(或免试证明材料)复印件;全国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书复印件。
7.近三年的年度工作考核材料。
8.申报人所在单位的基本情况简介(包括组织架构、资产规模、职工人数和收支情况等),并由所在单位加盖公章予以认证,有主管部门的还需主管部门认证或证明。
9.取得会计中级资格或会计相关中级资格以来的获奖情况,以及反映专业工作能力和业绩成果的有关材料及证明、财会管理或应用方面的研究成果以及推广情况及证明,由所在单位人事及财务部门共同审核签字并盖章。
二、要求及注意事项
1.申报人提供的所有复印件须由本单位人事(或职称)部门核实,并加盖公章。申报人提供的反映其专业工作能力和业绩成果的材料在本行业、本系统范围推广应用的,该证明材料还需有主管单位财务部门核实盖章。
2.申报人应将需要装订的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在首页编写“送评材料目录”,编写页码,连同不需装订的材料一并装入档案盒。
3.所有申报材料须按上述要求的格式进行分类、整理、装订。如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不予受理。
4.请申报人于10月30日前到财政厅监督一处领取《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西藏自治区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简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