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高级会计职称申报评审论文要求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18-08-31
中青海高级会计职称申报评审论文要求
根据《青海省高级会计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试行)》中,明确指出青海高级会计职称申报评审论文要求如下:
申报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人员,应具备较强的专业技术能力,至少达到以下工作业绩其中三项,其中在环湖地区、青南地区企事业单位从事会计工作的,至少达到其中二项:
(一)贯彻执行国家财经法律法规、会计准则制度,合法合规地组织和开展会计核算、财务管理、审计等工作,积极推进会计信息化等;
(二)积极推进单位管理会计体系建设,利用相关信息,有机融合财务与业务活动,在单位规划、决策、控制和评价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三)在实施内部控制规范过程中,牵头或具体负责建立健全适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的内部控制体系,全面梳理业务流程,明确业务环节,分析风险隐患,完善风险评估制度,制定风险应对策略,实现内部控制体系全面、有效实施;
(四)具备较高的财务分析和市场分析能力,在增收节支、降低成本费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确保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等方面成效显著,对财务会计管理工作或企事业单位发展提出建设性意见,得到部门或单位的采纳和推行;
(五)负责或执笔制定本地区、本部门的财务制度、办法制度或会计工作规范,得到部门的采纳和推行;
(六)作为项目负责人主持大中型企业或县级以上政府主管部门组织的年度检查、审计、评估等项目;
(七)作为课题负责人或课题组主要人员参与县级以上财会研究课题,研究报告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实际应用价值;
(八)在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审计、财务会计咨询等工作,取得注册会计师职业资格以来连续5年出具审计报告;
(九)承担过大专以上院校财会类专业教学任务,主讲专业主干课程,教学效果被所在院校评为良好等级以上;
(十)获得省、部级或行业表彰的“先进会计工作者”等奖励;
(十一)完成2篇代表性论文(或1部专著、译著、教材)。
以上内容需提供原始依据或有效的、内容具体的证明材料。所提供的材料要求参评人员所在部门、单位负责人及有关证明人员签字盖章,并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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