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高级会计职称申报评审论文要求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18-08-07
中海南省高级会计职称申报评审论文要求
根据《海南省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条件(试行)》中,明确指出海南省高级会计职称申报评审论文要求如下:
符合要求的政策理论水平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公开出版财经类专著,编著,译著(本人撰写部分不少于5万字);
2.在省级以上公开发行的专业刊物上发表专业论文2篇以上(独立完成,每篇字数不少于2000字);
3.在省级以上公开发行的专业刊物上发表专业论文1篇,且撰写经并经省行业主管部门认可或采纳的专项调查分析报告2篇(主要撰稿人)。
不具备规定学历和资历,但具备下列5项条件中的2项以上并具有会计师资格者,可以破格申报高级会计师资格:
1.荣获省,部级以上先进会计工作者称号者;
2.获得国家三等或省,部级二等以上财经类科研成果奖项的获奖者(前3名);
3.正式出版的财经专业著作,译作的主要撰稿人(本人撰写部分不少于5万字);
4.设计大中型企业,省直单位,行业系统会计核算和管理系统软件并投入使用的主要设计者;
5.注册会计师考试全科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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