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2017年正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2017-10-20
中各盟市财政局,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财政局,自治区各委、办、厅、局,各大企事业单位,各人民团体:
为加强会计专业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科学、客观、公正地选拔正高级会计人才,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17年全区职称改革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内人社发〔2017〕45号)和《内蒙古自治区正高级会计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修订)》(内人社发〔2013〕135号)文件精神,结合自治区实际,现将2017年度全区正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范围
凡符合《内蒙古自治区正高级会计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修订)》规定的人员,均可参加正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
二、报名时间、报名网址及要求
正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时间定于2017年10月20-31日进行。逾期不予受理。
凡参加正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的人员可登陆内蒙古会计网《正高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
报名前,考生必须认真阅读报考须知,了解报考流程,如实填报个人信息,确保考生信息的真实完整。报名过程中,考生要在网上与考试管理机构签署《网上报名诚信协议》后方可报考。若考生在填报过程中填报了不实信息,一经发现,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考生在网上缴费成功后,可以在系统中查看是否报名成功。考生在网上缴费成功后,可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自行打印准考证。
三、打印准考证时间
2017年11月20日至24日考生在报名系统中自行打印准考证。凭网上打印的准考证、身份证原件按照准考证规定的考试地点、考试时间和考试要求参加考试。
四、考试时间及考试范围
考试时间为2017年11月25日(星期六)上午8:30-12:00。考试时长为3.5小时。采取开卷笔试的方式进行。考点设在呼和浩特市。
考试范围以全国会计考办制发的《高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大纲》(2017年)为主。
五、考试收费标准
考试收费标准按照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核定正高级会计师考试、评审收费项目的函》(内发改费字〔2009〕1930号)每人400元标准执行。
自治区财政厅会计处,联系人:李晓燕,联系电话:0471-4192062。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2017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