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财政局2018年高级会计职称考试有关事项通知
来源 :镇江市财政局 2018-03-06
中2018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考试(镇江考区)有关事项的通知
根据《关于2018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考试(江苏考区)有关事项的通知》(苏财会〔2018〕11号)要求,2018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考试(以下简称中高级资格考试)全部采用无纸化方式,现将镇江考区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报名参加中高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二)具体条件
1.中级资格
报名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4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2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1年;
(5)取得博士学位;
(6)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
上述有关学历或学位,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学位)。有关工作年限,是指报考人员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会计工作时间的总和,但必须扣除全日制在校学习的时间,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正式从事会计工作,相应时间不应计入会计工作年限。其截止日期为2018年12月31日。
2.高级资格
报名参加高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符合《会计专业职务试行条例》(职改字〔1986〕55号)规定的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基本条件。会计工作年限计算截止到2018年12月31日。
(2)符合《江苏省会计专业高级会计师资格条件》(苏职称〔2017〕10号)的相关规定。
高级会计师实行考评结合, 获得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且通过资格评审方可取得高级会计师证书。参加江苏省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的人员须符合苏职称〔2017〕10号的相关规定。学历、资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博士学位),取得会计师资格后从事会计专业技术工作2年以上。
(2)硕士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从事会计专业技术工作6年以上,且取得会计师资格后从事会计专业技术工作4年以上。
(3)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会计专业技术工作10年以上,且取得会计师资格后从事会计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或从事会计专业技术工作10年以上,且取得会计师资格后从事会计专业技术工作4年以上,并担任大中型企业财务负责人2年以上。
(4)取得大学专科学历后从事会计专业技术工作15年(或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且累计从事会计专业技术工作20年)以上,且取得会计师资格后从事会计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
二、报名流程和时间
2018年中高级资格考试使用财政部统一网站“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进行网上报名。具体流程如下:
(一)网上报名
根据属地原则,符合中高级资格考试条件的人员,须根据其工作单位所在地选择报名考区。 2018年3月10日至28日,考生登陆“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镇江考生选择“镇江考区”进行报名,根据要求录入相关信息,同时上传白底证件照(JPEG格式、295*413像素),填写完毕后,打印“2018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由本人签名并经单位审核盖章后进行现场审核。
(二)资格审核
1.中级资格
2018年3月23日至29日,考生将相关资料送到各自所选审核点,进行资格审核。其中1993年9月1日以后出生且符合中级报名条件的考生,均须在3月23日至3月28日期间,持本人所有审核相关资料(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和白底证件电子照(JPEG格式、295*413像素)到镇江市会计服务中心现场进行资格审核,参加现场报名,逾期不再受理。审核点如下:
审核点 |
地址 |
联系电话 |
工作时间 |
镇江市直 |
镇江市会计服务中心 (镇江市正东路10号) |
84405972 |
9:00—11:30 14:00—17:00 |
丹徒区 |
丹徒区财政局会计科 (丹徒新区行政服务中心2楼 ) |
88992002 |
9:00—11:30 14:00—17:00 |
镇江新区 |
镇江新区政务服务中心2楼财政窗口 |
80822936 |
9:00—11:30 14:00—17:00 |
丹阳市 |
丹阳市会计管理服务中心 (丹阳市行政中心B4025) |
86923289 86519057 |
8:30—11:30 14:00—17:00 |
句容市 |
句容市财政局会计科 (华阳东路16号财政大楼515) |
87264654 |
8:30—11:30 14:00—17:00 |
扬中市 |
扬中市财政局会计科 (扬中市三茅镇港联社区) |
88321574 |
8:30—11:30 14:00—17:00 |
2.高级资格
我市高级报名审核点为镇江市会计服务中心(地址、电话、工任何时间见上表),工作单位在我市的考生方能在我市报名参加考试。
3.审核资料
中、高级审核资料包括下列原件:
1.2018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本人签名、单位审核签字盖章);
2.考生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或军官证(香港、澳门居民应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台湾居民应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3. 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或学位)证书(2002年以后毕业的专科及专科以上考生,须从学信网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相关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证书;
4. 从事会计工作年限的证明:打印在我市社保缴费证明,或者打印在我市历年参加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证明;
5. 中级会计师资格证书(适用于报考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的人员)。
各审核点应按照统一规定的时间,对照报名条件和报名地点严格做好审核工作,考生在江苏省会计管理信息系统中的相关信息是资格审核的参考依据。凡不符合报名要求的考生,一律不予通过资格审核。
(三)网上缴费
2018年3月23日至31日,报名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自行在网上交纳相关考试费用(报名费、考试费、书费和快递费),审核点不接受现金报名,逾期则视同放弃报名。
三、报名费用
依据苏价费函[2011]30号、苏价费函[2004]52号规定,我省2018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
中级资格:报名费,每人10元;考试费,每科60元。
高级资格:报名费,每人10元;考试费,100元。
考生如需要缴费凭证,请关注镇江市财政局官网通知,或致电84405972咨询领取缴费凭证时间。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
2018年8月25日—9月7日,考生登陆“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自行打印准考证。
五、考试科目和考试大纲
2018年度中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中级会计实务》、《财务管理》和《经济法》;高级资格考试科目为《高级会计实务》。考试大纲使用全国会计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2018年度中、高级资格考试大纲。考生报名时可直接在网上订购相关考试用书。
六、考试时间
2018年度中级资格考试日期为2018年9月8日—9日,共两个批次,每个批次考试科目及时间为:《中级会计实务》8:30—11:30,《财务管理》13:30—16:00,《经济法》18:00—20:00,每个考生具体考试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高级资格《高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日期为9月9日,考试时间为8:30—12:00,每个考生具体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七、成绩查询
中、高级资格考试成绩于2018年10月20日前统计完毕。届时,考生可登陆“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或江苏省财政厅网站查询。
考试成绩公布后,如考生对分数提出疑义,可向报名考区市县管理机构提出复核申请。各市县管理机构负责受理并上报,省级管理机构负责提供相关科目的明细分值并转发相关市县管理机构,再由各市县管理机构反馈给当事人。
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中级资格证书。
参加高级资格考试并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的人员,不再发放成绩合格证,由本人在网上下载打印考试合格成绩单,3年内参加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有效。获得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且通过资格评审方可取得高级会计师证书。
八、其他事项
对涉嫌提供虚假证明材料、考试作弊等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查实,将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相关条款规定,取消其考试成绩,收回其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各级考试机构还可以视情况向社会公布相关信息,并通知当事人所在单位。
镇江市财政局
镇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