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估价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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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2016年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准考证打印入口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16-09-01

  据“广西人事考试网2016年房地产估价师报名考务通知”可知,广西2016年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准考证打印入口

  准考证打印

  报考人员可于2016年10月10日10∶00至2016年10月16日14∶30登录广西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须打印出照片, 黑白、彩色均可,无照片或自贴照片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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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试题类型

  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设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客观题)、房地产开发经营与管理(主、客观题混合)、房地产估价理论与方法(主、客观题混合)、房地产估价案例与分析(主观题)。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主观题在答题纸上作答。

      考试时间及科目

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

2016年10月15日

上午09︰00-11︰30

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

(含房地产估价相关知识)

下午14︰00-16︰30

房地产开发经营与管理

(自备计算器)

2016年10月16日

上午09︰00-11︰30

房地产估价理论与方法

(自备计算器)

下午14︰00-16︰30

房地产估价案例与分析

(开卷、自备计算器)

  参加考试及注意事项

  (一)应试人员应考时,考试用具只能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

  (二)考试时应试人员必须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

  居民身份证失效、遗失或更换中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申办临时居民身份证,凭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临时居民身份证方可进入考场参加考试,其他证件都不能代替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三)应试人员要自觉维护考试工作场所秩序,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遵守考场纪律,若有违纪违规行为,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2号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四)《房地产估价案例与分析》科目为开卷考试,应试人员可携带纸质资料,仅限自用,不得与其他应试人员交换使用。

  (五)应试人员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答题卡首页),应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考场设置

  本次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资格考试考场设在南宁市,全区各地考生集中到南宁应考。

  成绩管理

  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成绩管理实行2年滚动管理。参加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4个科目的考试,方可取得资格证书。

  考试大纲及考试用书

  各科目考试范围及对考生应掌握知识的具体要求,请查阅《全国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2016年考试辅导教材,考生可直接>>>点击购买

  咨询电话

  网上报名考务咨询:0771-5505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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