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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房地产估价师制度与政策章节讲义第四章:房地产开发项目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16-06-02

  2016年房地产估价师制度与政策章节讲义第四章:房地产开发项目

  4. 房地产开发企业暂定资质的管理

  主管部门在收到备案申请后30日内核发《暂定资质证书》

  暂定资质条件不低于四级资质条件

  暂定资质证书有效期1年

  可延长,但延长期不得超过2年

  自领取《暂定资质证书》之日起1年内无开发项目,其有效期不得延长

  5. 确定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原则的五符合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城市规划

  年度建设用地计划-用地计划

  房地产开发年度计划-开发计划

  有必要的纳入年度固定资产投资计划

  6. 建设条件书面意见的内容(出让或划拨之前政府出具的意见),出让或划拨的附件:

  房地产开发项目的性质、规模和开发期限

  城市规划设计的条件

  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建设要求

  基础设施建成事的产权界定

  项目拆迁补偿、安置要求

  7. 房地产开发项目资本金制度

  项目资本金概念

  指在投资项目总投资中,由投资者认购的出资额,对投资项目来说是非债务性资金,项目法人不承担这部分资金的任何利息和债务

  投资者可按其出资的比例享有所有者权益,也可以转让,但不得以任何方式抽出

  项目资本金出资方式

  可货币出资,也可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必须经有资格的资产评估公司评估)

  一般以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作价出资的比例不得超过投资资本金总额的20%

  房地产开发项目资本金规定

  资本金最低比例为35%,2009年4月刚调为普通商品房和保障性住房20%,其它30%

  经济适用房项目资本金最低比例为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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