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房地产估价师制度与政策章节讲义第一章:房地产业细分及历史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16-05-26
中2016年房地产估价师制度与政策章节讲义第一章:房地产业细分及历史
房地产业的细分:
在房地产开发、经营等过程中,需要多学科的知识和多行业的参与,例如测绘、勘察设计、城市规划、建筑、法律、市场营销等。但目前普遍认为,房地产业主要包括房地产开发经营、房地产中介服务、物业管理和其他房地产活动。其中,房地产中介服务和物业管理合称房地产服务业;房地产中介服务又分为房地产咨询、房地产估价和房地产经纪。因此,房地产业可分为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和房地产服务业,房地产服务业又可分为房地产中介服务业和物业管理业,房地产中介服务业又可分为房地产咨询业、房地产估价业和房地产经纪业。
房地产开发经营业主要是取得待开发房地产特别是土地,然后进行基础设施建设、场地平整等土地开发或者房屋建设,再转让开发完成后的土地、房地产开发项目或者销售、出租建成后的房屋。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具有投资大、周期长、风险高、回报率高、附加值高、产业关联度高、带动力强等特点。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收入具有不连续性。房地产开发商主要是组织者和决策者,要关注房地产市场的发展变化,把资金、相关专业服务人员和机构、建筑承包商等结合起来完成房地产开发经营活动。
房地产业的历史沿革:
房地产业在中国是一个既古老又新兴的产业,其发展大体上可以分为下列五个时期:(1)1949年以前。据有关文字记载,中国在3000多年前就出现了田地的交换和买卖。长达2000多年的封建历史时期,有了一定规模的土地和房屋的租赁、买卖等经济活动。19世纪中叶起,沿海一带的上海、广州等城市近代房地产业产生并得到了迅速发展。但所有这些都是以土地和房产的私有制为基础的。
(2)1949~1955年。解放初期,稳定城市房地产秩序,是开展经济建设、稳定人民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此,首先接收了旧政府的房地产档案、确认产权归属、代管无主房屋、没收敌伪房地产、打击房地产投机和各种非法活动。其次,在全国各地先后建立了房地产管理机构,制定了有关政策规定,开展了大规模的房地产清查登记,以极高的效率建立了新的房地产管理秩序。第三,国家在极其紧张的财政经费中,拨出专款改造旧社会遗留下来的棚户区和贫民窟,建造新住宅,改善贫穷居民的居住生活条件。
(3)1956~1965年。随着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全国城镇陆续开始以“国家经租”和“公私合营”的形式对出租私有房屋进行了社会主义改造,付给房主定租和股息,赎买了房主产权,改造私房一亿平方米。私有企业占有的土地,国家也以赎买的方式收归国有。
(4)1966~1978年。“十年动乱”时期,城市房地产管理工作受到极大破坏。房地产管理机构几起几落,产权管NNAN乱,违章占地几经泛滥,变相买卖土地时有发生,住宅建设停滞不前,欠账越来越多,致使住房问题成为严重的社会问题之一。
(5)1978年以后。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全面展开,在城市进行了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城镇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和房地产生产方式改革,1987年10月25日,中国共产党第十三次全国代表大会《沿着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前进》的报告正式提出:“社会主义的市场体系,不仅包括消费品和生产资料等商品市场,而且应当包括资金、劳务、技术、信息和房地产等生产要素市场;单一的商品市场不可能很好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
2003年8月12日,国务院印发了《国务院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的通知》(国发E2003]18号),要求要充分认识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