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税务师考试试题:税法二单选题答案(9)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16-05-18
中2016税务师考试试题:税法二单项选择题
1.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在中国境内无住所但取得所得的下列外籍个人中,属于居民纳税人的是( )。
A.M国甲,在华工作6个月
B.N国乙,2009年1月10日入境,2009年10月10日离境
C.X国丙,2008年10月1日入境,2009年12月31日离境,其间临时离境28天
D.Y国丁,2009年3月1日入境,2010年3月1日离境,其间临时离境100天
【答案】C
【解析】(1)选项ABD:在1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居住时间不满365日;(2)选项C:在1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满365日,且临时离境仅28天,可以不扣减其在华居住天数。
2.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的是( )。
A.年终加薪
B.托儿补助费
C.独生子女补贴
D.差旅费津贴
【答案】A
【解析】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不属于工资、薪金性质的“补贴、津贴”,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具体包括:(1)独生子女补贴;(2)执行公务员工资制度未纳入基本工资总额的补贴、津贴差额和家属成员的副食补贴;(3)托儿补助费;(4)差旅费津贴、误餐补助。
3.中国公民张某2010年12月在中国境内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30000元,当月工资为4000元,全年一次性奖金应纳个人所得税()元。
A4035
B4375
C4565
D4895
【答案】B
【解析】(1)当月工资4000元应纳个人所得税=(4000-2000)×10%-25=175(元);(2)将全年一次性奖金(30000元)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2500元)确定适用税率(15%)和速算扣除数(125元);全年一次性奖金30000元应纳个人所得税=30000×15%-125=4375(元)。
4.王某2010年12月取得半年奖3000元,当月工资为4000元,王某当月应纳个人所得税()元。
A500
B595
C625
D650
【答案】C
【解析】(1)雇员取得除“全年一次性奖金”以外的其他各种名目奖金,如半年奖、季度奖、加班奖、先进奖、考勤奖等,一律与当月工资、薪金收入合并计税;(2)王某当月应纳个人所得税=(3000+4000-2000)×15%-125=625(元)。
5. 中国公民李某2010年12月在中国境内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4400元,当月工资为1200元:全年一次性奖金应纳个人所得税()元。
A0
B50
C60
D180
【答案】D
【解析】(1)如果在发放全年一次性奖金的当月,雇员当月工资薪金低于费用扣除额2000元的,应将全年一次性奖金减除“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2000元的差额”后的余额3600元[4400-(2000-1200)],除以12个月等于300元,按照300元确定适用的税率为5%;(2)李某应纳个人所得税=3600×5%=180(元)。
6. 某个人独资企业2009年度销售收入为272000元,发生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50000元。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该企业当年可以在税前扣除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最高为( )元。
A.30000 B.38080 C.40800 D.50000
【答案】C
【解析】(1)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每一纳税年度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用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可据实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2)该企业当年可以在税前扣除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272000×15%=40800(元)。
7. 某作家2010年1月5日从甲出版社取得稿酬600元,4月20日从乙出版社取得稿酬2000元。作家4的稿酬应纳税额( )元。
A.100 B.120 C.168 D.240
【答案】C
【解析】4月20日的稿酬应纳税额=(2000-800)×20%×(1-30%)=168(元)。
8. 李某2011年3月取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3000元,李某应纳个人所得税( )元。
A.300 B.320 C.368 D.440
【答案】D
【解析】应缴纳个人所得税=(3000-800)×20%=440(元)。
9. 李某2011年3月取得非上市公司红利300元,李某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元。
A.30 B.60 C.120 D.140
【答案】C
【解析】李某应缴纳个人所得税=300×20%=60(元)。
10. 李某按市场价格出租住房,2011年3月取得租金收入3000元,当月发生的准予扣除项目金额合计为200元,修缮费用300元,均取得合法票据。李某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元。
A.130 B.160 C.170 D.180
【答案】C
【解析】李某应缴纳个人所得税=(3000-200-300-800)×10%=17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