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税务师《税法二》考点解析:个人所得税特点和立法原则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17-08-28
中【知识点】:个人所得税特点和立法原则
一、个人所得税的概念
个人所得税是以个人(自然人)取得的各项应税所得为征税对象所征收的一种税。
二、个人所得税的特点
(一)实行分类征收
世界各国的个人所得税制大体分为三种类型:分类所得税制、综合所得税制和混合所得税制。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采用的是分类所得税制,即将个人取得的各种所得划分为“类”,分别适用不同的费用减除规定、不同的税率和不同的计税方法。(先分人,再分类,最后计算)
(二)超额累进税率与比例税率并用
分类所得税制一般采用比例税率,综合所得税制通常采用超额累进税率。
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根据各类个人所得的不同性质和特点,将这两种形式的税率运用于个人所得税制。对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承租经营所得,采用超额累进税率,实行量能负担。对劳务报酬、稿酬和资本利得性所得,采用比例税率,实行等比负担。
(三)费用扣除额较宽
我国本着费用扣除从宽、从简的原则,采用费用定额扣除和定率扣除两种方法。
(四)计算简便
用应税所得的收入减去允许扣除的,剩下的部分作为所得额,乘以规定的税率。
(五)采取源泉扣缴和个人申报两种征纳方法
源泉扣缴,由支付单位来代扣代缴税款;自行申报,有一些个人所得的项目要自行申报纳税。
三、个人所得税的立法原则(了解)
1.调节收入分配,体现社会公平;
2.增强纳税意识,树立义务观念;
3.扩大聚财渠道,增加财政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