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税务师《税法二》知识点:应纳税所得额的扣除项目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16-10-28
中应纳税所得额的扣除项目
【考情分析】重要、必考。在选择题和综合分析题中均会涉及。
(1)区分可扣除项目和不可扣除项目;
(2)税金的计算扣除;
(3)扣除项目的标准。
附1:考试高频率出现知识点
项 目 |
扣除标准 |
超标准处理 |
职工福利费支出 |
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 |
不得扣除 |
拨付的工会经费 |
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准予 |
不得扣除 |
职工教育经费支出 |
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的部分准予扣除, |
当年不得扣除;但超过部分准予结转以后纳税年度扣除 |
利息费用和借款费用 |
略 | |
业务招待费 |
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
不得扣除 |
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 |
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l5%以内的部分,准予扣除。 |
当年不得扣除;但超过部分,准予结转以后纳税年度扣除。 |
公益性捐赠支出 |
不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扣除。 |
不得扣除 |
资产损失 |
要注意和增值税中进项税额转出的问题的结合。 |
附件2:所得税税金相关知识点
通过管理费用核算的税种:房产税、车船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
通过营业税金核算的税种:消费税、营业税、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关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
增值税:应纳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销项税额注意和会计所得税对视同销售收入的区别。进项税额注意进项税额转出的计算。同时注意增值税作为计算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的基础。
营业税:主要注意营业额确定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