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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师考试《税法二》必记考点及典型例题:企业所得税收入总额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16-04-06

税务师考试《税法二》必记考点及典型例题:收入总额:

  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为收入总额。

  企业取得收入的货币形式,包括现金、存款、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准备持有至到期的债券投资以及债务的豁免等;纳税人以非货币形式取得的收入,包括固定资产、生物资产、无形资产、股权投资、存货、不准备持有至到期的债券投资、劳务以及有关权益等,这些非货币资产应当按照公允价值确定收入额,公允价值是指按照市场价格确定的价值。

  (一)一般收入的确认

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附表一(1)
收入明细表
填报时间:年 月 日 金额单位:元(列至角分)
行次
项 目
金 额
1
一、销售(营业)收入合计(2+13)  
2
(一)营业收入合计(3+8)  
3
1.主营业务收入(4+5+6+7)  
4
(1)销售货物  
5
(2)提供劳务  
6
(3)让渡资产使用权  
7
(4)建造合同  
8
2.其他业务收入(9+10+11+12)  
9
(1)材料销售收入  
10
(2)代购代销手续费收入  
11
(3)包装物出租收入  
12
(4)其他  
13
(二)视同销售收入(14+15+16)  
14
(1)非货币性交易视同销售收入  
15
(2)货物、财产、劳务视同销售收入  
16
(3)其他视同销售收入  
17
二、营业外收入(18+19+20+21+22+23+24+25+26)  
18
1.固定资产盘盈  
19
2.处置固定资产净收益  
20
3.非货币性资产交易收益  
21
4.出售无形资产收益  
22
5.罚款净收入  
23
6.债务重组收益  
24
7.政府补助收入  
25
8.捐赠收入  
26
9.其他  
经办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说明:

  1.第1行“销售(营业)收入合计”:金额为本表第2+13行。=营业收入合计+视同销售收入=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视同销售收入。本行数据作为计算业务招待费、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扣除限额的计算基数。

  1.收入总额:

  (1)销售货物收入。是指企业销售商品、产品、原材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以及其他存货取得的收入。

  (2)提供劳务收入。是指企业从事建筑安装、修理修配、交通运输、仓储租赁、金融保险、邮电通信、咨询经纪、文化体育、科学研究、技术服务、教育培训、餐饮住宿、中介代理、卫生保健、社区服务、旅游、娱乐、加工以及其他劳务服务活动取得的收入。

  (3)转让财产收入:包括转让固定资产、有价证券、股权以及其他财产而取得的收入;

  ①转让固定资产。

  先计入 “固定资产清理”科目,转入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②转让无形资产。

  ③转让股权、债权等财产。反映在“投资收益”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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