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师考试《税法二》必记考点及典型例题:特殊收入的确认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16-04-05
中税务师考试《税法二》必记考点及典型例题:特殊收入的确认
特殊收入形式 | 确认收入规则 |
1.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 |
按照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说明: 注意销售当期和以后期间损益的纳税调整: |
2.企业受托加工制造大型机械设备、船舶、飞机等,以及从事建筑、安装、装配工程业务或者提供劳务等,持续时间超过十二个月的 |
按照纳税年度内完工进度或者完成的工作量确认收入的实现 |
3.采取产品分成方式取得收入 |
以企业分得产品的时间确认收入的实现,其收入额按照产品的公允价值确定。 |
4售后回购方式销售 |
采用售后回购方式销售商品的,销售的商品按售价确认收入,回购的商品作为购进商品处理。有证据表明不符合销售收入确认条件的,如以销售商品方式进行融资,收到的款项应确认为负债,回购价格大于原售价的,差额应在回购期间确认为利息费用。 【例题】某企业从事木材加工综合业务,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0年7月因为资金暂时周转困难,月初与甲公司签订售后回购合同,出售一批木材给甲公司,发票注明销售总价格是100万元,增值税17万元。合同约定12月末,企业要无条件地以103万元(不含税)的价格从甲公司将该批木材回购回来,木材的成本是70万元。【正确答案】2010年7月销售时收到的117万元应作为负债确认,17万元记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00万元记入“其他应付款”。7月至12月将3万元差额记入“财务费用”。本期该项业务影响应纳税所得额的项目是3万元的利息费用。 |
5.企业发生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及将货物、财产、劳务用于捐赠、偿债、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和进行利润分配等用途 |
应当视同销售货物、转让财产和提供劳务。 |
(三)处置资产收入的确认
视同销售确认条件――资产权属发生变化
视同销售确认金额――自制的按同类同期价格,外购的可按购入价格
2012新增:企业处置外购资产按购入时的价格确定销售收入,是指企业处置该项资产不是以销售为目的,而是具有替代职工福利等费用支出性质,且购买后一般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处置。
内部处置资产 ――不视同销售确认收入 |
资产移送他人 ――按视同销售确定收入 |
(1)将资产用于生产、制造、加工另一产品 (2)改变资产形状、结构或性能 (3)改变资产用途(如,自建商品房转为自用或经营) (4)将资产在总机构及其分支机构之间转移 (5)上述两种或两种以上情形的混合 (6)其他不改变资产所有权属的用途 |
(1)用于市场推广或销售 (2)用于交际应酬 (3)用于职工奖励或福利 (4)用于股息分配 (5)用于对外捐赠 (6)其他改变资产所有权属的用途 |
说明:1.区分的关键看资产所有权属在形式和实质上是否发生改变;
2.视同销售在确认收入时:属于企业自制的资产,应按企业同类资产同期对外销售价格确定销售收入;属于外购的资产,可按购入时的价格确定销售收入。
3.注意和增值税的区分:
视同销售收入对比
项目 |
会计收入确认 |
增值税 |
所得税 | |
统一核算,异地移送 |
× |
√ |
× | |
非应税项目(在建工程) |
自产、委托加工 |
× |
√ |
× |
外购 |
× |
× |
× | |
集体福利、个人消费、职工福利 |
自产、委托加工 |
√ |
√ |
√ |
外购 |
× |
× |
√ | |
投资(自产、委托加工、外购) |
√ |
√ |
√ | |
分配(自产、委托加工、外购) |
√ |
√ |
√ | |
赠送(自产、委托加工、外购) |
× |
√ |
√ |
【经典例题】纳税人下列行为应视同销售确认所得税收入的有( )。
A.将货物用于投资 B.将商品用于捐赠
c.将产品用于职工福利 D.将产品用于在建工程
【答案】ABC
【解析】企业发生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及将货物、财产、劳务用于捐赠、偿债、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和进行利润分配等用途,但对于货物在统一法人实体内部之间的转移,比如用于在建工程、管理部门、分公司等不作销售处理。
【例题】新华公司为一家生产电脑的企业,2010年12月,公司以其生产的单位成本为4 000元的液晶电脑50台通过当地政府捐赠给该市的一所希望工程学校。该型号电脑的售价为每台7 020元,新华公司适用的增值税率为17%。
【解析】会计账务处理:
借:营业外支出 251 000
贷:库存商品 20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51 000
视同销售收入50×7 020/(1+17%)=300 000(元)
视同销售成本50×4 000=200 000(元)
(提示 三项费用扣除基数的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