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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税务师考试试题:税法一单选题答案(5)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16-03-18

1、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的资源税,应当向( )主管税务机关缴纳

A开采地 B 生产所在地 C 销售地 D 收购地

答案:D

解析: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的资源税,应当向收购地主管税务机关缴纳。

2、新疆某油田2011年4月份销售原油40000吨,不含税销售额为1000000元,销售油田伴生的天然气20000立方米,不含税销售额40000元,则该油田4月份应纳资源税和增值税合计为( )元

A 320080 B 496880 C 227200 D 455280

答案:C

解析:自2010年6月1日起,新疆原油、天然气资源税实行从价计征,税率为5%。

资源税额=(1000000+40000)×5% =52000元

原油的增值税税率为17%,天然气的增值税税率为13%

增值税额=1000000×17%+40000×13%=175200元

资源税和增值税合计=52000+175200=227200元

3、某铜矿开采企业2009年6月份计划开采铜矿5000吨,实际开采5600吨,计划销售4500吨,实际销售5000吨,铜矿的单位税额为18元/吨,则当月该企业应纳资源税为( )

A90000 B 63000 C 70560 D 100800

答案:A

解析:应纳资源税=5000×18=90000元

4、下列项目中,应征收资源税的是( )

A 人造石油 B 煤矿生产出的天然气 C 海盐原盐 D 洗煤

答案:C

解析:海盐原盐属于固定盐,应征收资源税。

5、某煤矿3月份销售煤炭10万吨,销售随煤矿生产的天然气5000立方米。已知该煤矿适用单位税额为1.5元/吨,煤矿临近的某石油管理局天然气适用的单位税额为8元/千立方米,该煤矿3月份应纳的资源税为( )万元

A 55 B 40 C 25 D 15

答案:D

解析:煤矿生产的天然气不征收资源税。

应纳资源税=10×1.5=15万元

6、某煤矿2010年8月销售原煤5000吨,销售本月生产的洗煤840吨,因某种原因无法掌握原煤移送使用数量,选煤回收率为70%。该煤矿原煤适用的资源税单位税额为1.6元/吨,则该煤矿本月应纳的资源税额为( )元

A 9344 B 8000 C 1920 D 9920

答案:D

解析:(5000+840÷70%)×1.6=9920元

7.某盐场2010年7月份发生如下业务:生产液体盐30万吨;外购液体盐2万吨用于加工固体盐;以自产液体盐20万吨用于生产固定盐15万吨,以当月外购液体盐2万吨加工固体盐1.5万吨,当月生产的固体盐全部对外销售,销售10万吨自产液体盐,共取得销售收入900万元。已知固体盐单位税额为12元/吨,液体盐单位税额为3元/吨,则该盐场本期应纳的资源税为( )万元

A 162 B 228 C 102 D 222

答案:D

解析:固体盐应纳资源税额=(15+1.5)×12-2×3=192万元

液体盐应纳资源税额=10×3=30万元

合计192+30=222万元

8.某盐场2010年8月生产液体盐25万吨,销售自产液体盐10万吨,将自产液体盐15万吨和外购液体盐16万吨加工成14万吨固体盐,全部对外销售。该盐场当月应纳资源税()万元。(液体盐和固体盐单位税额分别为3元/吨和12元/吨)

A.198 B.243 C.195 D.150

答案:D

解析:10×3+14×12-16×3=150万元

9.依据资源税的有关规定,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自产自用应税资源不缴纳资源税

B.销售应税资源,应以实际销售数量为资源税的课税数量

C.收购未税矿产品的单位代扣代缴资源税的依据是销售数量

D.纳税人不能准确提供应税产品销售或移送使用数量的不缴纳资源税

答案:B

解析:销售应税资源,应以实际销售数量为资源税的课税数量;纳税人开采或者生产应税产品自用的,以自用数量为课税数量;收购未税产品的单位代扣代缴资源税的依据是收购的未税矿产品数量;纳税人不能准确提供应税产品的销售数量或移送适用数量的,以应税产品的产量过主管税务机关确定的折算比换算成的数量为课税数量。

10.依据资源税的有关规定,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自产自用应税资源不缴纳资源税

B.销售应税资源,应以实际销售数量为资源税的课税数量

C.收购未税矿产品的单位代扣代缴资源税的依据是销售数量

D.纳税人不能准确提供应税产品销售或移送使用数量的不缴纳资源税

答案:B

解析:销售应税资源,应以实际销售数量为资源税的课税数量;纳税人开采或者生产应税产品自用的,以自用数量为课税数量;收购未税产品的单位代扣代缴资源税的依据是收购的未税矿产品数量;纳税人不能准确提供应税产品的销售数量或移送适用数量的,以应税产品的产量过主管税务机关确定的折算比换算成的数量为课税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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