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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师考试《税法一》基础考点:税款的退还和追征制度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18-01-05

  税款的退还和追征制度

制度

适用情况

具体制度规定

税款的退还

退还多缴的税款主要包括两种情况:

①因为技术上的原因或计算上的错误,造成纳税人多缴或税务机关多征的税款

②正常的税收征管的情况下造成的多缴税款

①税务机关发现应立即退回

②纳税人发现自纳税之日起3年内书面申请退税,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税款的追征

因税务机关的责任造成的未缴或者少缴税款

税务机关可在3年内要求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补缴税款,但是不得加收滞纳金

因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责任造成的未缴或者少缴税款

①一般计算失误情况,税务机关发现在3年内追征,并按日加收万分之五滞纳金

②特殊情况(累计金额大),追征期延长至5年,并按日加收万分之五滞纳金

③偷、抗、骗税的,可无限期地追征,并按日加收万分之五滞纳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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