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师考试《税法一》基础考点:包装物押金的消费税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17-12-29
中包装物押金的消费税处理
计税方式 |
包装物状态 |
直接并入销售额计税 |
①应税消费品连同包装物销售的,无论包装物是否单独计价,也不论在会计上如何核算,均应并入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中征收消费税 ②包装物的租金 ③对酒类(除啤酒、黄酒)产品生产企业销售酒类产品而收取的包装物押金,无论押金是否返还及会计上如何核算,均应并入酒类产品销售额中征收消费税 |
逾期并入销售额计税 |
对收取押金(酒类产品以外)的包装物,未到期押金不计税。但对逾期未收回的包装物不再退还的和已收取12个月以上的押金,应并入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按照应税消费品的适用税率征收消费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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