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师

导航

2019年税务师考试《涉税相关法律》精选备考试题及答案(五)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18-12-22

参考答案及解析:

一、单项选择题

1、

【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非法出售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非法出售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是指违反国家发票管理规定,非法出售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非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

2、

【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抗税罪的犯罪构成。抗税罪的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明知应当纳税而故意采用暴力、威胁手段抗拒缴纳税款,目的是将应缴税款非法占为己有。

3、

【正确答案】 D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逃避追缴欠税罪和抗税罪。逃避追缴欠税罪的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必须是欠缴应纳税款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不构成本罪的主体。抗税罪的主体也是特殊主体,是纳税人或者扣缴义务人。所以选项D说法错误。

4、

【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骗取出口退税罪与逃税罪的认定。对纳税人实施假报出口或者其他欺骗手段骗取出口退税的应当分情况定罪处罚。纳税人缴纳税款后,采取上述欺骗方法,骗取所缴税款的,按逃税罪定罪处罚;骗取税款超过所缴纳的税款部分,对超过部分以骗取出口退税罪论处。

5、

【正确答案】 B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1)对于购买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又出售的,定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2)对于购买非法制造的发票后又出售的,构成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罪。所以选项B正确。

6、

【正确答案】 B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涉税犯罪。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既侵犯了国家对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其他发票的监督管理制度,又破坏了国家对税收的征管制度。所以选项A错误。伪造、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客观方面要求伪造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明知自己所持有的是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而仍然出售,数量在25份以上或者票面额累计在10万元以上的行为。所以选项C错误。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违反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规定,从合法或者非法拥有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单位或者个人手中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数量在25份以上或者票面额累计在10万元以上的行为。所以选项D错误。

7、

【正确答案】 D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持有伪造的发票罪。只要行为人明知所持有的是伪造的发票,不论其运输行为是否收取了费用,均可能构成本罪。

二、多项选择题

1、

【正确答案】 AD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渎职罪。首先判断哪些是渎职犯罪,排除选项C。其次判断哪些是发生在税收征收环节,排除选项B、E。

2、

【正确答案】 CE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涉及发票类的犯罪。私营企业老板王某从税务机关领购真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将其中的30余张先后卖给他人,构成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王某购买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构成购买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王某出售伪造的100多张假增值税专用发票构成了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但是根据《刑法》的规定,购买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又出售的,符合牵连犯的特征,按照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定罪处罚。

3、

【正确答案】 ACDE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单位犯罪。逃税罪的犯罪主体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单位。不负有纳税义务和扣缴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不能独立构成逃税罪的主体,但可以构成逃税罪的共犯。抗税罪只能由自然人实施,单位不能成为本罪的主体。逃避追缴欠税罪的犯罪主体既可以是单位,也可以是欠缴应纳税款的自然人。骗取出口退税罪的犯罪主体既可以是纳税人,也可以是非纳税人;既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单位,且单位不限于具有进出口经营权的单位,也包括其他单位。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犯罪主体是持有专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

4、

【正确答案】 ACD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徇私舞弊发售发票、抵扣税款、出口退税罪。“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颁布的《关于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是指涉嫌下列情形之一:(1)徇私舞弊,致使国家税收损失累计达10万元以上的;(2)徇私舞弊,致使国家税收损失累计不满10万元,但发售增值税专用发票25份以上或者其他发票50份以上或者增值税专用发票与其他发票合计50份以上,或者具有索取、收受贿赂或者其他恶劣情节的;(3)其他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情形。

分享到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