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师

导航

2016税务师《涉税服务相关法律》考试基础阶段备考练习题(1)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16-07-12

  1.根据行政法基本理论,下列关于行政法治原则的说法中错误的是( )。

  A.行政法治原则是我国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B.行政法治原则对行政主体的要求是依法行政

  C.行政法治原则的内容是行政合法性原则

  D.行政法治原则是指导行政法制定和实施的根本准则

  2.关于行政奖励,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行政奖励是一种授益的抽象行政行为

  B.作出行政奖励的主体只能是行政机关

  C.某国企根据有关奖励制度作出的奖励行为属于行政奖励

  D.对于行政相对人减免一定的处罚,也属于行政奖励的一种表现形式

  3.下列各项中,不属于《行政许可法》的调整范围的是( )。

  A.某市司法局根据已通过国家司法考试的李某的申请,发给其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B.某大学需要购买校车申请教育部拨款,教育部对此进行审批

  C.王某向工商局申请颁发开办小吃店的营业执照

  D.某省水利厅向地质厅申请办理有关地热井的采矿登记手续,地质厅依法给予登记

  4.某直辖市人民政府拟对本地盗版软件问题加大打击力度。但对此问题并无相关法律、法规制约,该市政府遂制定了一部规章,则该规章可以规定( )。

  A.在直辖市人大常委会规定的限额内予以一定数量的罚款

  B.吊销贩卖盗版软件企业、个体工商户的营业执照

  C.对明知而贩运盗版软件者,暂扣其经营许可证或营业执照

  D.对生产盗版软件企业责令其停止生产

  5.根据《行政强制法》,下列有关冻结的表述中错误的是( )。

  A.冻结存款、汇款应当由法律规定的行政机关实施,不得委托给其他行政机关或者组织

  B.冻结存款、汇款需通知当事人到场

  C.作出冻结存款、汇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在3日内向当事人交付冻结决定书,冻结决定书无须载明提出陈述和申辩意见的权利、途径和期限

  D.行政机关逾期未作出处理决定的,金融机构应当自冻结期满之日起解除冻结

  6.根据《行政强制法》的规定,下列关于行政强制执行的说法错误的是( )。

  A.对没有明显社会危害,当事人确无能力履行,中止执行满2年未恢复执行的,行政机关不再执行

  B.在执行中或者执行完毕后,据以执行的行政决定被撤销、变更,或者执行错误的,应当恢复原状或者退还财物

  C.实施行政强制执行,行政机关可以在不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情况下,与当事人达成执行协议

  D.当事人不履行执行协议的,行政机关应当恢复强制执行

  7.某区工商局发布规定,凡本区烟酒批发企业,不得经营外地烟酒。某企业从外地进货,被罚款2000元。该企业不服,向市工商局申请复议。根据《行政复议法》,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A.该企业可以对区工商局发布的规定单独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申请行政复议时一并提出对该规定的审查申请

  B.该企业对区工商局的罚款不服,既可直接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向法院起诉

  C.该企业申请行政复议时,除以市工商局为复议机关外,也可向区人民政府申请复议

  D.若该企业在对区工商局的罚款决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时尚不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规定的,可以在复议机关作出复议决定前向复议机关提出对该规定的审查申请

  8.根据民法基本理论,下列各选项中,属于我国民法调整对象的是( )。

  A.文安县税务局与纳税人之间的关系

  B.孔某将周某殴打成重伤

  C.新华公司与职工曹某之间的劳动合同关系

  D.曾某与范某之间的买卖合同关系

  9.根据民法的相关理论,下列关于民事法律关系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在民事法律关系中,一方取得权利须以承担相应的义务为前提,但也存在只享受权利不承担义务的情形

  B.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包括自然人、法人

  C.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有物、智慧产品、人格和身份等,但是不包括行为

  D.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是确定民事法律关系的性质和类型的重要依据

  10.根据民法理论,下列选项中说法错误的是( )。

  A.原始取得是不以他人既存的权利为前提而取得权利的情形

  B.第二顺序的抵押权变成第一顺序的抵押权是权利内容的变更

  C.所有权因标的物灭失而消灭属于绝对消灭

  D.在某些情况下,权利人可以通过私力救济保护自己的权利

  11.在行为人进行的下列行为中,不属于行使形成权的行为是( )。

  A.被代理人对越权代理的追认

  B.监护人对限制行为能力人纯获利益的合同进行追认

  C.受遗赠人于知道受遗赠的一定期限内作出接受遗赠的意思表示

  D.承租人擅自转租,出租人作出解除合同的意思表示

  12.华清公司委托业务员赵某到某地采购一批电脑,赵某到该地后意外发现当地丰业公司的液晶电视机很畅销,就用盖有华清公司公章的空白介绍信和空白合同书与丰业公司签订了购买200台液晶电视机的合同,并约定货到付款。下列表述中错误的是( )。

  A.丰业公司有权基于狭义无权代理行使善意相对人的撤销权,从而使得整个代理行为归于无效

  B.丰业公司基于狭义无权代理行使善意相对人的撤销权时,华清公司有权基于表见代理要求丰业公司履行买卖合同

  C.丰业公司基于表见代理要求华清公司履行买卖合同时,华清公司不得以无权代理为由进行抗辩

  D.华清公司在事业公司行使撤销权之前认可业务员赵某签订的购买200台液晶电视机的合同,华清公司有权要求丰业公司履行该买卖合同

  13.甲与乙约定,由甲保管乙的自行车,乙付给甲一定的保管费,届时乙不支付保管费,甲将乙的自行车留置。该留置权不属于( )。

  A.他物权

  B.自物权

  C.担保物权

  D.动产物权

  14.下列关于物权优先效力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在同一标的物上,物权与债权同时存在时,债权的效力强于物权

  B.房屋出售时,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具有优先购买权

  C.物权优先于人身权实现

  D.在同一财产上设定多个抵押权的,已登记的抵押权的效力优先于未登记的抵押权

  15.根据《物权法》及相关法律规定,下列选项中不属于能引起所有权消灭的原因的是( )。

  A.朱某将自己所有的电视机转让给纪某

  B.王某将自己所有的一头牛抛弃

  C.张某购买的化妆品被消耗掉

  D.刘某将自己所有的房屋出租给马某

  16.华新公司与洪泽公司签订买卖钢材合同。合同约定华新公司先交货。交货前夕,华新公司派人调查洪泽公司的偿债能力,有确切材料证明洪泽公司负债累累,根本不能按时支付货款。华新公司遂决定暂时不向洪泽公司交货。华新公司的行为是( )。

  A.违约行为

  B.行使先履行辩权

  C.行使不安抗辩权

  D.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

  17.根据《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下列关于合同解除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A.约定解除是以合同约定当事人一方或双方解除合同的条件,当条件成就时,合同解除

  B.协议解除的当事人在行为能力上没有要求和限制

  C.约定解除是以一个新合同来解除原订的合同

  D.法定解除合同需经对方当事人同意

  18.凭样品买卖的买受人不知道样品有隐蔽瑕疵,出卖人交付的标的物与样品相同,则根据《合同法》,( )。

  A.买受人不得为任何主张,因为出卖人的给付符合双方约定

  B.合同无效,但出卖人应负缔约过失责任

  C.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

  D.买受人不得为任何主张,因为合同无效

  19.李某拟移民国外,遂与周某订立合同出售其房屋,并约定李某在周某付清房款之后为周某办理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手续。一个月后周某付清了房款,但李某取消了移民计划,并向周某表示不再为其办理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手续。对此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合同尚未生效

  B.合同生效,但是李某有权解除合同

  C.合同生效,周某有权要求李某办理所有权变更登记并承担其他违约责任

  D.合同生效,但周某只能请求李某赔偿损失

  20.甲向乙借款300万元,于2012年12月30日到期,丁提供保证担保,并约定丁仅对乙承担保证责任。后乙从甲处购买价值50万元的货物,双方约定2013年1月1日付款。2012年10月1日,乙将债权让与丙,并于同月15日通知甲,但未告知丁。对此,下列选项中说法正确的是( )。

  A.2012年10月1日债权让与在乙丙之间生效

  B.2012年10月1日债权让与对甲生效

  C.2012年10月15日甲可向丙主张抵销50万元

  D.2012年10月15日后丁的保证债务继续有效

  1.C

  【解析】本题考核行政法的基本原则。我国行政法的基本原则是行政法治原则,具体可分解为行政合法性原则、行政合理性原则和行政应急性原则。

  2.B

  【解析】本题考核行政奖励。行政奖励是一种授益的具体行政行为,而非抽象行政行为。所以选项A错误。行政奖励的主体限于行政机关,只有行使国家行政职权的行政机关才能行使行政奖励权。企业、学校内部及社会团体等根据有关奖励制度实施的奖励行为不属于行政奖励。所以选项C错误。行政奖励是指行政机关对为国家和社会作出一定贡献的行政相对人给予物质、精神奖励的行政行为,减免处罚不属于行政奖励的表现形式。所以选项D属于干扰项。

  3.B

  【解析】本题考核行政许可法的调整范围。有关行政机关对其他机关或者对其直接管理的事业单位的人事、财务、外事等事项的审批,不适用《行政许可法》。

  4.A

  【解析】本题考核地方规章的行政处罚设定权限。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法律、法规没有设定行政处罚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人民政府以及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人民政府可以规章形式,设定警告或者一定数量罚款的行政处罚。罚款的限额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定。

  5.B

  【解析】本题考核冻结的规定。冻结有其独特性,应有别于一般程序规定,行政机关实施冻结应当遵守下列程序:实施前须向行政机关负责人报告并经批准;由两名以上行政执法人员实施;出示执法身份证件;制作现场笔录。除此之外,行政机关实施冻结无须遵守《行政强制法》第18条的其他几项规定,即:无需通知当事人到场;进而,无需当场告知当事人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理由、依据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救济途径;无需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现场笔录无需由当事人和行政执法人员签名或者盖章;无需邀请见证人到场,无需由见证人和行政执法人员在现场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

  6.A

  【解析】本题考核行政强制执行实施的一般规定。对没有明显社会危害,当事人确无能力履行,中止执行满3年未恢复执行的,行政机关不再执行。

  7.A

  【解析】本题考核行政复议中的抽象行政行为审查。区工商局发布的规定是抽象行政行为,只能附带审查。区工商局的罚款行为是非复议前置的具体行政行为,可以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法院起诉。

  8.D

  【解析】本题考核民法的调整对象。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之间、法人之间以及自然人和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选项A属于行政法调整的对象;选项B属于刑法调整的范畴;选项C属于劳动合同法调整的对象;选项D属于民法调整的对象。

  9.D

  【解析】本题考核民事法律关系的相关规定。通常,在民事法律关系中,一方取得权利须以承担相应的义务为前提,不允许只享受权利而不承担相应的义务。这是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所决定的。所以选项A错误。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包括自然人、法人和作为民事法律关系当事人的国家。所以选项B错误。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有物、行为、智慧产品、人格和身份等。所以选项C错误。

  10.B

  【解析】本题考核民事权利的取得、变更、消灭及民事权利的保护。第二顺序的抵押权变成第一顺序的抵押权是权利效力的变更,不是权利内容的变更。

  11.B

  【解析】本题考核形成权。形成权是指依单方行为使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或消灭的权利,如追认权、撤销权、抵销权等。选项B符合单方意思表示的特征,但因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的纯获利益的合同是有效的,不必经法定代理人的追认,不属于形成权的行使。

  12.B

  【解析】本题考核无权代理、表见代理。(1)选项A、B:相对人如果主张狭义无权代理,则相对人可以行使善意相对人的撤销权,从而使得整个代理行为归于无效,被代理人不得基于表见代理而对相对人主张代理效果;(2)选项C:相对人如果主张表见代理,被代理人不得以无权代理为由进行抗辩,主张代理行为无效。(3)选项D:撤销权的行使必须是本人行使追认权之前。如果被代理人已经行使了追认权,则代理行为确定有效,此时善意相对人无权行使撤销权。

  13.B

  【解析】本题考核物权的分类。留置权属于他物权、动产物权。担保物权是指以确保债务履行为目的,于债务人或第三人的特定物上所设定的一种限定物权,包括抵押权、质权和留置权。

  14.D

  【解析】本题考核物权的优先效力。在同一标的物上,物权与债权同时存在时,物权的效力强于债权的效力。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的优先购买权是基于租赁合同产生的债权,不是物权优先效力的体现。物权优先于人身权实现没有法律依据。

  15.D

  【解析】本题考核所有权消灭的原因。所有权消灭的原因有:依法转让而消灭;依抛弃而消灭;依客体消灭而消灭;依主体消灭而消灭;因强制程序而消灭。选项D将房屋出租,所有权并未消灭,只是使用权发生转移。

  16.C

  【解析】本题考核不安抗辩权。不安抗辩权是指双务合同中应先履行义务的一方当事人,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不能或可能不能履行义务时,在对方当事人未履行合同或提供担保之前,可以暂时中止履行合同的权利。本题华新公司是先履行义务的一方,有证据证明后履行合同义务方洪泽公司有可能不能履行合同,可以行使不安抗辩权。

  17.A

  【解析】本题考核合同的解除。协议解除合同的当事人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约定解除是以合同来规定当事人一方或双方的解除权,而协议解除是以一个新合同解除原订的合同。当事人一方依照合同法规定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

  18.C

  【解析】本题考核凭样品买卖合同。凭样品买卖的买受人不知道样品有隐蔽瑕疵的,即使交付的标的物与样品相同,出卖人交付的标的物的质量仍然应当符合同种物的通常标准。

  19.C

  【解析】本题考核合同的违约责任。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本题中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签订合同,则合同生效,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李某拒绝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的行为是违约行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并且周某可以要求李某继续履行合同,即办理变更登记。

  20.A

  【解析】本题考核保证、债权转让、抵销。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本题中,债权转让发生在10月1日,此时债权让与在乙丙之间生效,对甲生效发生在2012年10月15日通知后。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时,债务人对让与人享有债权,并且债务人的债权先于转让的债权到期或者同时到期的,债务人可以向受让人主张抵销。本题中,甲的债权晚于转让的债权到期,因此,此时甲还不能主张抵销。保证期间,债权人依法将主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保证债权同时转让,保证人在原保证担保的范围内对受让人承担保证责任。但是保证人与债权人事先约定仅对特定的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或者禁止债权转让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本题中,之前约定丁仅对乙承担保证责任,乙将债权转让给丙后,债权人不再是乙,丁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分享到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