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师考试试题:税收相关法律章节测试题答案(9)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16-03-01
中考题1·多选题】欣欣公司长期不为职工曹某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费,曹某向区社保局举报。2008年12月20日,区社保局向欣欣公司送达《决定书》,责令欣欣公司为曹某缴纳养老保险费2万元。12月28日,区社保局又向曹某送达《告知书》,称曹某举报属实,并要求他本人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费的个人缴纳部分4000元。曹某对区社保局《决定书》不服,直接向法院起诉,法院的生效判决未支持曹某的请求。曹某对《告知书》也不服,于2009年8月24日向市社保局申请复议。市社保局作出不予受理决定,曹某对不予受理决定仍不服,遂向法院起诉。根据法律和有关规定,下列关于本案复议申请、起诉效果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2010年)
A.曹某的复议申请可以口头形式提出
B.曹某的复议申请超过法定申请期限
C.曹某的起诉属于重复起诉
D.曹某对《决定书》不服向法院起诉,法院应不予受理,因为曹某不具备原告资格
E.曹某对《告知书》不服,若不经复议直接起诉,法院应不予受理,因为被诉行为属于重复处理行为
【答案】AB
【解析】(1)选项A:申请人可以口头申请行政复议,行政机关应依法当场制作行政复议申请笔录交申请人核对或者向申请人宣读,并由申请人签字确认;(2)选项B:一般情况下,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60日的除外;在本题中,《告知书》于2008年12月28日送达,曹某于2009年8月24日申请复议,显然超过60日。(3)选项CE:本案不属于适用复议前置制度的案件,曹某不服区社保局的《告知书》,可以先申请复议,也可以直接起诉;申请复议后,对复议决定不服的,依然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此时起诉并非重复诉讼。(4)选项D:与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该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在本题中,《决定书》责令欣欣公司为曹某缴纳养老保险费,显然与曹某有利害关系,曹某可以作为原告提起诉讼。
【考题2·单选题】中江县人民政府与鸿大开发公司签订《旧城改造项目协议书》,对某地区旧城改造范围、拆迁补偿费及支付方式和期限等事宜加以约定。致远科技公司持有经市政府批准取得的第8号地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而第8号地块位于该地区旧城改造范围内。鸿大开发公司获得改造范围内新建房屋的预售许可证,并向社会公开预售。致远科技公司认为,中江县人民政府以协议形式规划、管理和利用项目改造的行为违法,遂向法院起诉。法院受理此案。根据行政诉讼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本案处理方法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2009年)
A.若法院经审理查明,中江县人民政府以协议形式规划、管理和利用项目改造的行为虽存在合理性问题但合法,法院应当裁定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B.若法院经审理查明,中江县人民政府以协议形式规划、管理和利用项目改造的行为违法,应当判决确认中江县人民政府的行为违法,并责令采取补救措施
C.法院应当裁定驳回起诉,因为致远科技公司不是《旧城改造项目协议书》的当事人
D.若法院经审理查明,中江县人民政府以协议形式规划、管理和利用项目改造的行为违法,应当判决撤销中江县人民政府的行为,并责令其在一定期限内重新作出行政行为
【答案】B
【解析】(1)选项A:“驳回原告诉讼请求”应当用判决,“驳回起诉”才用裁定;(2)选项BD:被诉具体行政行为违法,但撤销该具体行政行为将会给国家利益或者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人民法院应当作出确认被诉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的判决,并责令被诉行政机关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案情中提示已经“向社会公开预售”,属于将给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情形;(3)选项C: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并不限于行政相对人)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考题3·多选题】丰都市政府书面批复同意本市信原区政府征用该区某村胜利小组非耕地52亩,区政府将其中42亩使用权出让给某公司用于建设贺岛商城,该商城目前已建成并交付使用。该村胜利小组陈某等村民认为,区政府的征用行为违反法律,所征用的土地中有陈某等26户村民的责任田28亩,信原区政府以耕地标准进行补偿却以非耕地报批的做法违法,遂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下列关于本案诉讼主体资格和判决结果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2008年)
A.陈某等26户村民可以以自己的名义起诉
B.陈某等26户村民可以以胜利小组的名义起诉
C.陈某等26户村民应当推选2至5名诉讼代表人参加诉讼
D.应当以丰都市政府为被告
E.如果法院经审理发现征地批复违反法律,则应当判决撤销
【答案】AD
【解析】(1)选项AB:当农村土地承包人等土地使用权人对行政机关处分其使用农村集体所有土地的行为不服,可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2)选项C:如果同案原告为5人以上,则由推选产生的“1~5名”当事人作为诉讼代表人参加诉讼;(3)选项E:被诉具体行政行为违法,但撤销该具体行政行为将会给国家利益或者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人民法院应当作出确认被诉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的判决,在本题中,贺岛商场已建成并交付使用,撤销政府征地行为显然会造成重大浪费,人民法院应作出确认违法判决;(4)选项D:当事人不服上级行政机关批准的具体行政行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以“在对外发生法律效力的文书上署名的机关”为被告,在本题中,没有明确指明对外发生法律效力文书上的署名机关,但案情指明“书面批复同意”,且选项BCE已经排除,建议将选项D作为正确选项选上。
【考题4·单选题】区国税局决定对某化工企业编造虚假计税依据的行为给予50000元罚款的处罚。该企业认为罚款过重,向市国税局申请复议。市国税局经复议审理,决定将罚款变更为30000元。该企业对复议决定仍不服,遂向法院起诉市国税局。法院经审理认为,30000元的罚款处罚也过重,显失公正。法院正确的处理是( )。(2007年)
A.只能判决撤销区国税局的处罚决定,责令其重新作出处罚决定
B.只能判决撤销区国税局和市国税局的决定,责令区国税局重新作出处罚决定
C.只能判决撤销市国税局的决定,但不得责令其重新作出处罚决定
D.可以根据《行政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直接判决变更罚款数额
【答案】D
【解析】人民法院作出变更判决必须符合两个条件:(1)被诉具体行政行为为“行政处罚”;(2)显失公正。本题属于行政处罚案件,且题干已经明确为“显失公正”,人民法院可以依法直接判决变更罚款数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