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师考试《涉税相关法律》知识考点及典型例题:行政诉讼的证据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16-06-02
中税务师考试《涉税相关法律》知识考点:行政诉讼的证据
一、行政诉讼证据的概念和种类
行政诉讼证据,是行政诉讼主体用于证明被诉的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的所有证据材料。
行政诉讼的法定证据包括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当事人陈述、鉴定结论、勘验笔录和现场笔录。
【例题1】根据《行政诉讼法》及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被告向法院提供的( ),属于行政诉讼中的书证。(2007年)
A、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取得的录音录像资料
B、在行政程序中采用的鉴定结论
C、被诉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询问、陈述类笔录
D、在行政执法过程中由执法人员对现场情况所作的书面记录
答案:C
解析:本题考核行政诉讼证据的种类。书证,是指以其内容、文字、符号、图画等来表达一定思想并用以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选项A属于视听资料,选项B属于鉴定结论,选项D属于现场笔录。
【例题2】凡是知道案情的人都有出庭作证的义务。有( )情形之一的,经人民法院准许,当事人可以提交书面证言。
A、当事人在行政程序或者庭前证据交换中对证人证言无异议的
B、证人因年迈体弱或者行动不便无法出庭的
C、证人因路途遥远、交通不便无法出庭的
D、证人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意外事件无法出庭的
答案:ABCD
二、行政诉讼证据的收集、质证和审查(掌握)
(一) 行政诉讼中对证据的收集
1、行政诉讼中被告对证据的收集
行政诉讼中,被告承担举证责任,向法院提交的证据应当在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前收集。一旦进入诉讼程序,作为被告的行政机关及其诉讼代理人就不得自行向原告和证人收集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