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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税务师《涉税服务实务》知识点:税务师概述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20-08-26

  税务师概述

  税务师的服务范围

  税务师的服务范围主要是纳税申报代理业务、一般税务咨询业务、专业税务顾问业务、税收策划业务、涉税鉴证业务、纳税情况审查业务、其他税务事项代理业务和其他涉税服务业务。(2020年调整)

  1.纳税申报代理。

  2.—般税务咨询。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日常办税事项提供税务咨询服务。

  3.专业税务顾问。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涉税事项提供长期的专业税务顾问服务。

  4.税收策划。

  5.涉税鉴证。

  6.纳税情况审查。接受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委托,依法对企业纳税情况进行审查,作出专业结论。

  7.其他税务事项代理。

  8.其他涉税服务。

  【复习提示】税务师的服务范围属于常识性内容,即使在考试中不直接考核,也是税务师必须知晓的内容。在历年考核过程中,多结合本章第四节涉税专业服务的范围和规则、第三章涉税专业服务业务一起考核。

  税务师行业的特点

  (一)主体资格的特定性

  在涉税专业服务法律关系中,涉税服务行为发生的主体资格是特定的,无论是服务一方还是接受涉税专业服务的另一方。

  (二)涉税专业服务活动的公正性

  (三)法律约束性

  (四)执业活动的知识性与专业性

  (五)执业内容的确定性

  涉税专业服务业务范围,由国家以法律、行政法规、行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形式确定,税务师不得超越规定的内容从事涉税专业服务活动。税务师不得代理应由税务机关行使的行政职权。

  (六)税收法律责任的不转嫁性(重要)

  涉税专业服务关系的建立并不改变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对其本身所固有的税收法律责任的承担。在涉税专业服务过程中产生的税收法律责任,无论出自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原因,还是由于税务师的原因,其承担者均应为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

  法律责任的不转嫁性并不意味着税务师在执业过程中可以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权益不负责任,不承担任何过错和责任。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可以通过民事诉讼程序向涉税专业服务人员提出赔偿要求。

  (七)执业有偿服务性

  税务师的执业原则

  (一)自愿委托原则

  (二)依法涉税专业服务原则

  (三)独立、公正原则

  (四)维护国家利益和保护委托人合法权益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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