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税务师《涉税服务实务》考点解析:利益冲突与协调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17-09-12
中利益冲突与协调
1.股东和经营者利益冲突与协调
2.股东与债权人利益冲突与协调
股东和经理人的利益冲突
经营者希望在创造财富的同时,能够获取更多的报酬、更多的享受,并避免各种风险;而所有者则希望以较小的代价(支付较少报酬)实现更多的财富。
协调方法
1.解聘(所有者约束)
所有者对经营者予以监督,如果经营者绩效不佳,就解聘经营者;经营者为了不被解聘就需要努力工作,为实现财务管理目标服务。
2.接收(市场约束)
如果经营者经营决策失误、经营不力,绩效不佳,该企业就可能被其他企业强行接收或吞并,相应经营者也会被解聘。经营者为了避免这种接收,就必须努力实现财务管理目标。
3.激励
激励是将经营者的报酬与其绩效直接挂钩,以使经营者自觉采取能提高所有者财富的措施。激励通常有两种方式:
(1)股票期权;(2)绩效股
股东与债权人的利益冲突
首先,所有者可能要求经营者改变举债资金的原定用途,将其用于风险更高的项目,这会增大偿债风险,债权人的负债价值也必然会降低,造成债权人风险与收益的不对称。因为高风险的项目一旦成功,额外的利润就会被所有者独享;但若失败,债权人却要与所有者共同负担由此而造成的损失。其次,所有者可能在未征得现有债权人同意的情况下,要求经营者举借新债,因为偿债风险相应增大,从而致使原有债权的价值降低。
协调
1.限制性借债
债权人通过事先规定借债用途限制、借债担保条款和借债信用条件,使股东不能通过以上两种方式削弱债权人的债权价值。
2.收回借款或停止借款
当债权人发现企业有侵蚀其债权价值的意图时,采取收回债权或不再给予新的借款的措施,从而保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