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税务师《涉税服务实务》考点解析:涉税鉴证遵循的原则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17-09-02
中税务师及其所在的税务师事务所执行涉税鉴证业务,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1.合法原则。鉴证人的执业过程和鉴证结果应当符合法律规定,不得损害国家税收利益和其他相关主体的合法权益。
2.目的原则。鉴证人应当充分考虑鉴证结果的预期用途,合理规划和实施鉴证程序,保证鉴证结果符合约定的鉴证目的。
3.独立原则。鉴证人应当保持独立性,在被鉴证人和使用人之间保持中立,排除可能有损客观、公正鉴证的情形,并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回避。
4.胜任原则。鉴证人应当审慎评价鉴证事项的业务要求和自身的专业能力,合理利用其他专家的工作,妥善处理超出自身专业能力的鉴证委托。
5.责任原则。鉴证人在执业中应当保持负责态度,实施鉴证程序,控制执业风险,承担执业责任。依照法律规定和约定履行保密义务。
四、涉税鉴证基本业务流程
1.涉税鉴证业务承接
(1)分析评估
税务师事务所承接涉税鉴证业务,应当对委托事项进行初步调查和了解,并从以下方面进行分析评估,决定是否接受涉税鉴证业务委托:
①委托事项是否属于涉税鉴证业务;
②本税务师事务所是否具有相应的专业实施能力;
③本税务师事务所是否可以承担相应的风险;
④本税务师事务所是否具备独立性;
⑤其他相关因素。
(2)签订业务约定书
①税务师事务所决定接受涉税鉴证业务委托的,应当与委托人签订涉税鉴证业务约定书。
②税务师事务所在承接涉税鉴证业务时,应当与委托人进行沟通,并对税务专业术语、鉴证业务范围等有关事项进行解释,避免双方对鉴证项目的业务性质、责任划分和风险承担的理解产生分歧。
2.涉税鉴证业务计划
税务师事务所应当指派能够胜任受托涉税鉴证业务的税务师,作为项目负责人具体承办。
项目负责人根据鉴证事项的复杂程度、风险状况和鉴证期限等情况,制订具体的涉税鉴证业务计划。
【提示】涉税鉴证业务计划确定后,项目负责人可以视情况变化对业务计划做相应的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