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师《涉税服务实务》考试章节知识点:特殊指标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16-02-22
中特殊指标
1.每股收益
(1)计算过程
基本每股收益=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当期净利润/发行在外普通股加权平均数
其中:发行在外普通股加权平均数=期初发行在外普通股股数+当期新发行普通股股数×已发行时间/报告期时间-当期回购普通股股数×已回购时间/报告期时间
(2)指标评价
该指标是反映企业普通股股东持有每一股份所能享有企业利润或承担企业亏损的业绩评价指标。每股收益越高,说明每股获利能力越强,投资者的回报越多;每股收益越低,说明每股获利能力越弱。
影响每股收益的因素有两个:一是企业的获利水平;二是企业的普通股股数。
(3)稀释每股收益
①潜在普通股
“潜在普通股,是指赋予其持有者在报告期或以后期间享有取得普通股权利的一种金融工具或其他合同,包括可转换公司债券、认股权证、股份期权等。”
②稀释性潜在普通股
稀释性潜在普通股,是指假设当期转换为普通股会减少每股收益的潜在普通股。
③稀释每股收益
稀释每股收益,就是在考虑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对每股收益稀释作用之后,所计算出的每股收益。
假设稀释性潜在普通股于当期期初(或发行日)已经全部转换为普通股
稀释每股收益的计算公式如下:
A.分子的调整
计算稀释每股收益,应当根据下列事项对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当期净利润进行调整:
a.当期已确认为费用的稀释性潜在普通股的利息;
b.稀释性潜在普通股转换时将产生的收益或费用。
上述调整应当考虑相关的所得税影响。
B.分母的调整
计算稀释每股收益时,当期发行在外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应当为计算基本每股收益时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与假定稀释性潜在普通股转换为已发行普通股而增加的普通股股数的加权平均数之和。
a.可转换债券
【要点提示】对于可转换公司债券来说,如果假设转换的话,既会影响每股收益的分子,也会影响分母,因此,只有计算之后才能判断其是否具有稀释性。本题中由于每股收益降低,所以具有稀释性。如果计算出的结果大于1.125元,则不具有稀释性,不需要计算和列示稀释每股收益。
b.认股权证、股份期权
对于稀释性认股权证、股份期权,计算稀释每股收益时,一般无需调整作为分子的净利润金额,只需对作为分母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进行调整:
增加的普通股股数=拟行权时转换的普通股股数-行权价格×拟行权时转换的普通股股数÷当期普通股平均市场价格
c.多项潜在普通股
分别判断稀释性,不能总体考虑;企业对外发行不同潜在普通股的,应当按照稀释程度 从大到小的顺序计入稀释每股收益,直至稀释每股收益达到最小值。期权和认股权通常排在前面计算,因为此类潜在普通股转换一般不影响净利润,稀释程度根据增量股的每股收益衡量,即假定稀释性潜在普通股转换为普通股时,将增加的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当期净利润除以增加的普通股股数的金额。
(4)计算每股收益时需要考虑的其他因素
①企业派发股票股利、公积金转增资本、拆股或并股等,会增加或减少其发行在外普通股或潜在普通股的数量,并不影响所有者权益,也不改变企业的盈利能力,但是为了保持会计指标的前后期可比性,应当按调整后的股数重新计算各列报期间的每股收益。
②配股在计算每股收益时比较特殊,配股中包含的送股因素导致了发行在外普通股股数的增加,但却没有相应的经济资源的流入。在计算基本每股收益时,应当考虑这部分送股因素,据以调整各列报期间发行在外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
计算公式为:
【要点提示】只有存在稀释性潜在普通股才需要计算稀释每股收益。拆股、并股、股票股利、公积金转增资本时需要重新计算每股收益,但不是稀释每股收益。
2.每股股利
(1)指标计算
每股股利=企业普通股股利总额/普通股股数
(2)指标评价
该指标是影响企业股票价格的重要指标,每股股利越多,说明给投资者的回报越多,企业股票价格越高;每股股利越少,说明给投资者的回报越少,企业股票价格越低。
影响该指标的因素有两方面:一是企业的每股盈余;二是企业的股利发放政策。
3.市盈率
(1)指标计算
市盈率=每股市场价格/每股收益
(2)指标评价
市盈率越高,表明投资者对公司的未来充满信心,企业的市场价值越高;市盈率越低,表明投资者对公司的未来丧失信心,企业的市场价值越低。但是,由于股市受到不正常因素干扰时,股票价格会出现异常,所以在利用该指标时要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