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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注会考试《税法》章节重点:第七章第六节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16-06-24

  第六节 税收优惠

  一、资源税的减税、免税项目

  (一)开采原油过程中用于加热、修井的原油,免税。

  (五)对地面抽采煤层气(煤矿瓦斯)暂不征收资源税。

  [2006年考题]某油田2006年1月生产原油20万吨,当月销售19.5万吨,加热、修井用0.5万吨;开采天然气1000万立方米,当月销售900万立方米,待售100万立方米。若原油、天然气的单位税额分别为30元/吨和15元/千立方米,则该油田本月应纳资源税(A)万元。

  A.598.5   B.600   C.613.5   D.615

  【答案】19.5×30+900×150÷10000=598.50(万元)。

  二、出口应税产品不退(免)资源税的规定

  进口不征、出口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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