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注册会计师考试税法知识点:烟叶税法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16-06-03
中第二节 烟叶税法
烟叶税是以纳税人收购烟叶的收购金额为计税依据征收的一种税。
一、纳税人和征税范围
1.纳税人:在我国境内收购烟叶的单位
2.征税范围:晾晒烟叶、烤烟叶
二、应纳税额计算
1.收购烟叶应缴纳的烟叶税:
应纳烟叶税税额=烟叶收购金额×20%
烟叶收购金额=收购价款×(1+10%),10%为价外补贴;
2.收购烟叶可抵扣的增值税:
烟叶进项税额=收购价款×(1+10%)×(1+20%)×13%=收购价款×1.1×1.2×13%
三、征收管理:
1.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纳税人收购烟叶的当天
2.纳税地点:收购地主管税务机关
3.纳税期限: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30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