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注册会计师考试《会计》考点(十七)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17-03-17
中【知识点】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企业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
(一)会计处理原则
企业取得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不能直接确认为当期损益,取得时先确认递延收益,自相关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起,在该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分次计入以后各期的损益(营业外收入)
(二)确定递延收益分配的起点和终点
1.递延收益分配的起点是“相关资产可供使用时”,对于应计提折旧或摊销的长期资产,即为资产开始计提折旧或摊销的时点。递延收益只能采用直线法分摊。
2.递延收益分配的终点是“资产使用寿命结束或资产被处置时(孰早)”。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处置(出售、转让、报废等),尚未分配的递延收益余额应当一次性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收益,不再予以递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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