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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注册会计师考试会计知识点:第二十二章第三讲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16-08-06

  考点三:售后租回交易★

  ☆考点核心提示

  1.如果售后租回交易被认定为融资租赁,卖主(即承租人)应将售价与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予以递延,并按该项租赁资产的折旧进度进行分摊,作为折旧费用的调整。按折旧进度进行分摊是指在对该项租赁资产计提折旧时,按与该项资产计提折旧所采用的折旧率相同的比例对未实现售后租回损益进行分摊。

  2.如果售后租回交易被认定为经营租赁,应当分不同情况进行处理:在有确凿证据表明售后租回交易是按公允价值达成的情况下,售价与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应计入当期损益。如果售后租回交易不是按公允价值达成的,售价小于公允价值的,有关损益应于当期确认,但如果该损失将由低于市价的未来租赁付款额补偿的,应将其递延,并按与确认租金费用相一致的方法分摊于预计的资产使用期限内;售价高于公允价值的,其高出公允价值的部分应予递延,并在预计的资产使用期限内摊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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