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注册会计师考试会计知识点:第十四章第二讲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16-07-28
中考点四:或有事项的会计处理 原则的应用★★★
☆考点核心提示
1.未决诉讼或未决仲裁
(1)企业在前期资产负债表日,依据当时实际情况和所掌握的证据合理确定预计负债后,应当将当期实际发生的诉讼损失金额与已计提的相关预计负债之间的差额,直接计入或冲减当期营业外支出。
(2)企业在前期资产负债表日,依据当时实际情况和所掌握的证据原本应当能够合理估计诉讼损失,但企业所作的估计却与当时的事实严重不符(如未合理预计损失或不恰当地多计或少计损失),应当按照重大前期差错更正的方法进行处理。
(3)企业在前期资产负债表日,依据当时实际情况和所掌握的证据,确实无法合理预计诉讼损失,因而未确认预计负债,则在该项损失实际发生的当期,直接计入当期营业外支出。
(4)资产负债表日后至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之间发生的需要调整或说明的未决诉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9号——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2.产品质量保证
产品质量保证,通常指销售商或制造商在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后,对客户提供服务的一种承诺。在约定期内(或终身保修),若产品或劳务在正常使用过程中出现质量或与之相关的其他属于正常范围内的问题,企业负有更换产品、免费或只收成本价进行修理等责任。为此,企业应当在符合确认条件的情况下,于销售成立时确认预计负债。
(1)确认产品质量保证金额
借:销售费用
贷:预计负债
(2)实际发生维修费
借:预计负债
贷:银行存款
3.亏损合同
(1)待执行合同变为亏损合同,同时该亏损合同产生的义务满足预计负债的确认条件的,应当确认为预计负债。
预计负债的计量应当反映退出该合同的最低净成本,即履行该合同的成本与未能履行该合同而发生的补偿或处罚两者之中的较低者。
(2)企业对亏损合同进行处理,需要遵循以下两点原则:①如果与亏损合同相关的义务不需支付任何补偿即可撤销,企业通常就不存在现时义务,不应确认预计负债;如果与亏损合同相关的义务不可撤销,企业就存在现时义务,同时满足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和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的,通常应当确认预计负债。②亏损合同存在标的资产的,应当对标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并按规定确认减值损失,此时,企业通常不需要确认预计负债,如果预计亏损超过减值损失,应将超过部分确认为预计负债;合同不存在标的资产的,亏损合同相关义务满足预计负债确认条件时,应当确认预计负债。
4.重组义务
(1)重组义务的确认
企业因重组而承担了重组义务,并且同时满足预计负债的三项确认条件时,应当确认预计负债。
首先,同时存在下列情况的,表明企业承担了重组义务:①有详细、正式的重组计划,包括重组涉及的业务、主要地点、需要补偿的职工人数及其岗位性质、预计重组支出、计划实施时间等;②该重组计划已对外公告。
其次,需要判断重组义务是否同时满足预计负债的三个确认条件。
(2)重组义务的计量
企业应当按照与重组有关的直接支出确定预计负债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其中,直接支出是企业重组必须承担的支出,不包括留用职工岗前培训、市场推广、新系统和营销网络投入等支出。因为这些支出与未来经营活动有关,所以不构成当期资产负债表日的重组义务。企业在计量预计负债时也不应当考虑预期处置相关资产的利得或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