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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注册会计师考试会计知识点:第八章第四讲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16-07-22

  考点五:商誉减值★★

  ☆考点核心提示

  1.原则(包括非同一控制下的吸收合并与控股合并产生的商誉)

  在对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应当按照下列步骤处理:

  首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并与相关账面价值相比较,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

  其次,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这些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包括所分摊的商誉的账面价值部分)与其可收回金额,如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应当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

  减值损失金额应当首先抵减分摊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之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相关减值损失的处理顺序和方法与本章有关资产组减值损失的处理顺序和方法一致。

  2.会计处理

  (1)非同一控制下的吸收合并产生的商誉

  在个别报表中确认资产减值损失,同时确认商誉减值准备、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等

  (2)非同一控制下的控股合并产生的商誉

  在合并报表中确认资产减值损失,同时确认商誉减值准备、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等。

  资产组的账面价值=合并报表中子公司可辨认净资产的账面价值+归属于母公司的商誉+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商誉

  其中:子公司可辨认净资产账面价值应按照购买日的公允价值持续计算的金额=购买日的子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调整后的子公司净利润-子公司分配的现金股利+子公司其他综合收益和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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