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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注册会计师考试会计知识点:固定资产处置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16-03-14

  固定资产处置

  一、固定资产终止确认的条件

  固定资产处置,包括固定资产的出售、转让、报废和毁损、对外投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等。固定资产处置一般通过“固定资产清理”科目核算。

  固定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当予以终止确认:

  1.该固定资产处于处置状态;

  2.该固定资产预期通过使用或处置不能产生经济利益。

  二、固定资产处置的会计处理

  企业出售、转让、报废固定资产或发生固定资产毁损,应当将处置收入扣除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是固定资产成本扣减累计折旧和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后的金额。

  重点:“固定资产清理”科目的运用。

  固定资产清理科目核算的内容:

  借方主要核算:

  (1)清理时点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

  (2)清理过程中发生的清理费用;

  (3)固定资产清理过程中应负担的税金。

  贷方主要核算:

  (1)取得的各项赔偿;

  (2)清理过程中变价收入(残值收入)。

  ◢固定资产清理如果是贷方余额,则表示清理净收益,应将其转入营业外收入,分录为:

  借:固定资产清理

    贷:营业外收入

  ◢固定资产清理如果是借方余额,则表示清理净损失,应将其转入营业外支出,分录为:

  借:营业外支出

    贷:固定资产清理

  三、持有待售的固定资产

  1.持有待售资产的确认条件:

  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非流动资产应当划分为持有待售:

  (1)企业已经就处置该非流动资产作出决议;

  (2)企业已经与受让方签订了不可撤销的转让协议;

  (3)该项转让将在一年内完成。

  2.持有待售待售资产核算的内容

  包括:(1)单项资产;(2)处置组:是指作为整体出售或其他方式一并处置的一组资产。

  符合持有待售条件的无形资产等其他非流动资产,比照上述原则处理。

  3.持有待售资产的会计处理

  对于持有待售的固定资产,应当调整该项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使该项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能够反映其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金额,但不得超过符合持有待售条件时该项固定资产的原账面价值,原账面价值高于调整后预计净残值的差额,应作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持有待售的固定资产不再计提折旧,按照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孰低进行计量。

  4.持有待售资产变更的会计处理

  当不再满足持有待售的确认条件时,企业应当停止将其划归为持有待售,并按照下列两项金额中较低者计量:

  (1)该资产或处置组被划归为持有待售之前的账面价值,按照其假定在没有被划归为持有待售的情况下原应确认的折旧、摊销或减值进行调整后的金额;

  (2)决定不再出售之日的可收回金额。

  四、盘亏的固定资产

  通过“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固定资产损溢”科目核算;处理后分别记入“其他应收款”、“营业外支出”等科目。会计分录一般为: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

    贷:固定资产

  借:其他应收款——应收赔偿款

    营业外支出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

  注意:盘盈的固定资产应当作为前期差错处理,记入“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分录为:

  借:固定资产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然后再将“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账户余额转入留存收益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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