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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经济法》要点概论1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18-02-24

2018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经济法》要点概论1

  法律基本原理

  一、法律基本概念

  1.第6页:

  (1)法律渊源:

  ①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②法律(仅次于宪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

  ③法规

  a.行政法规(仅次于宪法、法律):国务院

  b.地方性法规(不得与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相抵触):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

  ④规章

  a.部门规章:国务院部委及其直属机构

  b.地方政府规章:省级和较大的市人民政府

  ⑤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

  ⑥国际条约和协定

  【解释】不同的法律形式的效力等级: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

  二、法律关系

  1.第9页:

  (1)自然人民事行为能力:

  ①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小于10周岁)或者“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

  ②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10周岁以上(≥10周岁)的未成年人或者“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

  ③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18周岁以上(≥18周岁)的成年人

  【解释】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2.第10页:

  (1)法律事实(法律关系的变动原因):

  ①事件(与当事人的意志无关)

  a.人的出生与死亡

  b.自然灾害与意外事件

  c.时间的经过

  ②人的行为

  a.法律行为(以行为人的意思表示为要素的行为,如订立合同)

  b.事实行为(与意思表示无关的行为,如创作行为、侵权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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