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经济法》要点概论1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18-02-24
中2018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经济法》要点概论1
法律基本原理
一、法律基本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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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法律渊源:
①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②法律(仅次于宪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
③法规
a.行政法规(仅次于宪法、法律):国务院
b.地方性法规(不得与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相抵触):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
④规章
a.部门规章:国务院部委及其直属机构
b.地方政府规章:省级和较大的市人民政府
⑤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
⑥国际条约和协定
【解释】不同的法律形式的效力等级: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
二、法律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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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自然人民事行为能力:
①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小于10周岁)或者“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
②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10周岁以上(≥10周岁)的未成年人或者“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
③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18周岁以上(≥18周岁)的成年人
【解释】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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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法律事实(法律关系的变动原因):
①事件(与当事人的意志无关)
a.人的出生与死亡
b.自然灾害与意外事件
c.时间的经过
②人的行为
a.法律行为(以行为人的意思表示为要素的行为,如订立合同)
b.事实行为(与意思表示无关的行为,如创作行为、侵权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