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注会考试经济法第七章知识点:公司债券的发行
公司债券的发行
1.公司债券发行的条件
应当符合的条件 |
不得发行的情形 |
(1)股份有限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有限责任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6000万元; (2)本次发行后累计公司债券余额不超过最近一期期末净资产额的40%; (3)公司的生产经营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募集的资金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4)最近3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不少于公司债券1年的利息; (5)债券的利率不超过国务院限定的利率水平; (6)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健全,内部控制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有效性不存在重大缺陷; (7)经资信评级机构评级,债券信用级别良好。 |
(1)前一次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尚未募足; (2)对已发行的公司债券或者其他债务有违约或者迟延支付本息的事实,仍处于继续状态; (3)违反规定,改变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所募资金的用途; (4)最近36个月内公司财务会计文件存在虚假记载,或公司存在其他重大违法行为; (5)本次发行申请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6)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其他情形。 |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的资金,必须用于核准的用途,不得用于弥补亏损和非生产性支出。
2.公司债券的期限、面值和发行价格
公司债券的期限为1年以上,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价格由发行人与保荐人通过市场询价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