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经济法)训练试题及答案20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17-06-29
中1.小凡年满10周岁,精神健康,智力正常。他在学校门口的文具店看中一块橡皮,定价2元,于是用自己的零用钱将其买下。下列关于小凡购买橡皮行为效力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A.小凡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其购买橡皮的行为无效
B.小凡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其购买橡皮的行为须经法定代理人追认方为有效
C.小凡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购买橡皮的行为有效
D.小凡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购买橡皮的行为须经法定代理人追认方为有效
【答案】C
【解析】(1)10周岁以上(≥10周岁)的未成年人或者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后,该合同有效,但纯获利益的合同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而订立的合同,不必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在本题中,小凡年满10周岁,精神健康,智力正常,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购买定价2元橡皮的行为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该行为直接有效,不必经法定代理人追认。
2.甲向乙兜售毒品时,虽然提供了真实的毒品作为样品,实际交付的却是面粉。下列关于该民事行为效力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A.有效
B.无效
C.可变更、可撤销
D.效力待定
【答案】B
【解析】(意思表示的内容)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民事行为无效。在本题中,甲乙意思表示的内容为买卖毒品,该买卖合同即为无效,与实际履行时交付的标的物是否合法无关。
3.甲公司于2010年3月1日将一台机器寄存于乙公司。2010年4月1日,机器因乙公司保管不善受损。甲公司于2011年3月1日提取机器时发现机器受损,但考虑到两公司之间的长期合作关系,未要求赔偿。后两公司交恶,甲公司遂于2012年9月1日要求乙公司赔偿损失。下列关于甲公司要求乙公司赔偿损失的诉讼时效期间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A.适用2年的普通诉讼时效期间,尚未届满
B.适用2年的普通诉讼时效期间,已经届满
C.适用1年的短期诉讼时效期间,已经届满
D.适用4年的长期诉讼时效期间,尚未届满
【答案】C
【解析】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毁损的,适用1年的特别诉讼时效期间。在本题中,甲公司2011年3月1日知道寄存的机器受损,诉讼时效期间自此起算,至2012年3月1日届满;由于期间并无诉讼时效中止、中断事由发生,故至2012年9月1日时诉讼时效期间已经经过。
4.下列关于以无偿划拨方式取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的表述中,符合物权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A.最长期限为30年
B.最长期限为50年
C.最长期限为70年
D.一般无使用期限的限制
【答案】D
【解析】以无偿划拨方式取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没有使用期限的限制。
5.根据物权法律制度的规定,以下列权利出质时,质权可以自权利凭证交付时设立的是()。
A.仓单
B.股票
C.基金份额
D.应收账款
【答案】A
【解析】(1)选项BC:以基金份额、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登记的股权出质的,质权自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以其他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2)选项D:以应收账款出质的,质权自信贷征信机构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6.甲、乙两公司的住所地分别位于北京和海口。甲向乙购买一批海南产香蕉,3个月后交货。但合同对于履行地点和价款均无明确约定,双方也未能就有关内容达成补充协议,依照合同其他条款及交易习惯也无法确定。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合同履行价格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A.按合同订立时海口的市场价格履行
B.按合同订立时北京的市场价格履行
C.按合同履行时海口的市场价格履行
D.按合同履行时北京的市场价格履行
【答案】A
【解析】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价款、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依照上述规则仍不能确定的:(1)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一般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2)履行地点不明确的,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在本题中,履行地点应推定为海口,履行价格为订立合同时海口的市场价格。
7.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提存的法律效果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A.标的物提存后,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债务人承担
B.提存期间,标的物的孳息归债务人所有
C.提存费用由债权人负担
D.债权人提取提存物的权利,自提存之日起2年内不行使消灭
【答案】C
【解析】(1)选项A:标的物提存后,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债权人”承担;(2)选项B:提存期间,标的物的孳息归“债权人”所有;(3)选项D:债权人领取提存物的权利,自提存之日起“5年内”不行使而消灭,提存物扣除提存费用后归国家所有。
8.甲上市公司、乙普通合伙企业、丙全民所有制企业和丁公立大学拟共同设立一有限合伙企业。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甲、乙、丙、丁中可以成为普通合伙人的是()。
A.甲
B.乙
C.丙
D.丁
【答案】B
【解析】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成为普通合伙人,但可以成为有限合伙人。
9.某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包括有限责任公司甲、乙,自然人丙、丁。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情形中,属于当然退伙事由的是()。
A.甲被债权人申请破产
B.丁因斗殴被公安机关拘留
C.丙被依法宣告失踪
D.乙被吊销营业执照
【答案】D
【解析】(1)选项AD:作为合伙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被宣告破产”(而非被申请破产),当然退伙;(2)选项BC:作为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而非失踪、被拘留)。
10.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有限合伙人可用作合伙企业出资的是()。
A.为合伙企业提供财务管理
B.为合伙企业提供战略咨询
C.债权
D.社会关系
【答案】C
【解析】(1)选项AB:普通合伙人可以劳务出资,但有限合伙人不得用劳务出资。(2)选项CD:有限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作价出资;债权(应收账款)作为财产权利已为法律普遍承认,而社会关系的财产权利属性并未得到承认且难以作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