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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人事考试网2018年徐州城乡规划师考试报名通知

来源 :徐州人事考试网 2018-08-28

  关于2018年度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根据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苏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2018年度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精神,为做好我市2018年度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分工

  (一)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工作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共同负责,具体考务工作由省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执业资格考试与注册中心参与。

  (二)考试报名工作由市人事考试机构同住房城乡建设业务部门共同负责,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规划局负责报考资格的初审工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终审工作。

  二、时间安排与考区设置

  考试时间定于10月20日、21日两天。

  考试原则上在各设区市设置考点,考试地点可从准考证上获知。

  三、考试科目及作答方式

  考试共设《城乡规划原理》、《城乡规划相关知识》、《城乡规划管理与法规》和《城乡规划实务》4个科目。

  《城乡规划实务》科目试题为主观题,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其余3个科目试题均为客观题,在普通答题卡上作答。

  报考人员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等文具,其他物品应统一放置于考场指定处。考场上应备有草稿纸供考生使用,考后收回。

  四、管理办法

  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必须在连续4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参加3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一科)的人员须在连续3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二科)的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取得注册城乡规划师资格证书。

  五、报考条件

  (一)新报考人员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均可申请参加考试。

  1.取得城乡规划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满6年;

  2.取得城乡规划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或取得建筑学学士学位(专业学位),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满4年;

  3.取得通过专业评估(认证)的城乡规划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满3年;

  4. 取得城乡规划专业硕士学位,或取得建筑学硕士学位(专业学位),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满2年;

  5.取得通过专业评估(认证)的城乡规划专业硕士学位或城市规划硕士学位(专业学位),或取得城乡规划专业博士学位,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满1年。

  除上述规定的情形外,取得其他专业的相应学历或者学位的人员,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年限相应增加1年。

  (二)免考部分科目人员需具备以下报考条件:

  1.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并符合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可免试《城乡规划原理》和《城乡规划相关知识》科目,只参加《城乡规划管理与法规》和《城乡规划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

  2.取得通过专业评估(认证)的城乡规划专业硕士学位或城市规划硕士学位(专业学位),或取得城乡规划专业博士学位,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满1年的,可免试《城乡规划原理》科目,只参加《城乡规划相关知识》、《城乡规划管理与法规》和《城乡规划实务》3个科目的考试。

  (三)在教育部颁布《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之前,高等学校颁发的“城市规划”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与“城乡规划”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等同。

  (四)在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颁布《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之前,高等学校颁发的“城市规划”或“城市规划设计”专业的硕士、博士层次相应学位,与“城乡规划”专业的硕士、博士层次相应学位等同。

  (五)“建筑学学士学位(专业学位)”和“建筑学硕士学位(专业学位)”,是指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颁布的《建筑学专业学位设置方案》,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授权的高等学校,在授权期内颁发的建筑学专业相应层次的专业学位,包括“建筑学学士”和“建筑学硕士”两个层次,不包括建筑学专业的工学学士学位、工学硕士学位以及“建筑与土木工程领域”的工程硕士学位。

  (六)“城市规划硕士学位(专业学位)”是指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授权的高等学校,在授权期内颁发的“城市规划硕士”专业学位。

  (七)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部承认的学历,有关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时间的要求是指报名人员取得学历前后从事规定业务工作时间的总和,其截止日期为2018年12月31日。

  六、报名与审核

  (一)实行报考人员属地化管理,报考人员原则上只能在现工作地或户籍所在地报名参加考试。各地要采取措施,严格审核报名材料,防范团伙考试作弊行为。

  (二)雷同甄别

  本项考试结束后,经技术手段甄别为雷同试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三)照片要求

  对于2018年之前在报名平台注册的考生,原则上不进行照片更换。

  新注册的考生须采用近期彩色标准1寸半身免冠正面证件照(尺寸25mm×35mm,像素295px×413px),照片底色背景为白色。报名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证书、证书查询认证系统。

  (四)档案数据

  参加2014年度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全部科目(级别为考全科)且通过部分科目的老考生,其对应考试科目的合格成绩继续有效,并按照4年为一个周期的规定顺延至2019年,此部分老考生原则上不允许变更级别,如若变更级别按新报考人员处理。全国统一报名系统档案库仅包含成绩有效期内报考人员档案信息,凡在网报档案库中存在档案信息的为老考生,网报档案库中无档案信息的,一律按新报考人员处理。外省转入考生视同新考生。

  (五)报名信息确认后需要资格审核的考生(含外省转入的异地考生)

  新考生报名流程:网上注册(如之前未注册)、照片上传(如之前未上传)、网上报名(信息填写、确认、打报名表)、现场资格初审、交报名表、网上缴费确认。

  网上报名:8月27日9:00-9月4日23:59(报名截止后,系统自动关闭,无法补报名,也无现场报名,请务必在报名时间截止前报名)。

  资格初审:9月5日(9:00-11:30,14:00-17:00)。

  资格初审地点:徐州市建筑行业协会咨询部(原徐州市建工局办公楼四楼)(地址:徐州市中山南路48号4楼401室,乘公交到“交通银行站”或“九州大厦站”下)。由市职称办进行现场资格初审,对逾期未来者视为自动放弃。

  网上缴费:9月5日9:00-9月7日23:59(缴费截止后,系统自动关闭,无法再缴费,也无现场缴费,请务必在缴费时间截止前完成网上支付)。

  现场资格初审时,需送交的材料清单如下:

  1.网上下载打印的报名表,必须需激光打印机黑白打印,禁止针式打印机打印,本人必须签名,左下角“单位意见”栏必须填写 “该同志从事 城乡规划 专业工作已满 X 年”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修改报名信息的,必须重新进行报名信息确认,并重新打印报名表,否则无法通过现场资格初审,后果自负;

  2.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 免二科报考人员提供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 如需委托办理资格审核等事项须出具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现场资格初审前报考人员必须将材料装订整齐后(报名表必须在第一页)交至现场审核人处。

  (六)报考人员应对照报考条件认真自查报考资格,如网上支付成功后,在审核中被核出不具备报考条件而被取消报考资格的,所支付报名费用将不再退回。

  市报名点应认真审核新报考人员报名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确认审核无误后,审核人必须在复印件上签名并加盖审核印章。凡未按要求签名和加盖审核印章的材料,一律视为无效材料。

  凡使用假学历、假资格证书的报名者在资格审核过程中一旦被查出,假证书将予以没收,个人报名信息将录入全省假证库,并视情节轻重追究当事人的责任,且支付的报名费用不再退回。

  (七)报名信息确认后可直接缴费的考生

  报名流程:网上报名(登录网报系统、选择考试项目、填写报名信息、报名信息确认、打印报名表)、网上缴费。经网上支付成功后即完成报名,无需再进行现场资格初审。

  网上报名:8月27日9:00-9月4日23:59(报名截止后,系统自动关闭,无法补报名,也无现场报名,请务必在报名时间截止前报名)。

  网上缴费:8月28日9:00-9月7日23:59(缴费截止后,系统自动关闭,无法再缴费,也无现场缴费,请务必在缴费时间截止前完成网上支付)。

  (八)资格终审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会同住房城乡建设局(委)进行资格初审后,应及时将报名信息、报名汇总名册及新报考人员相关证明材料等按报考级别分类报送省人事考试中心,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会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于9月14日前对报名资格进行终审。

  请考生在此期间关注徐州人事考试网上发布的相关公告信息,并保持通讯畅通,如需核补材料的考生请在公告信息规定时间内提供,逾期将按自动放弃处理。终审结果发布时间如有变动,以省厅公布时间为准。

  (九)10月12日- 18日,报考人员可登陆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十)点击查看咨询电话。

  七、考试大纲

  2018年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大纲沿用2014年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

  八、收费事宜

  (一)根据江苏省物价局《转发国家计委办公厅关于注册城市规划师等考试、注册收费标准的通知》(苏价服〔2001〕32号)精神,2018年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客观题每人每科60元、主观题每人每科120元,报名费每人每科10元。

  (二)需要报销的考生请于考试结束后一个月内 (节假日休息),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持准考证与身份证(代领者须持代领者的身份证和考生身份证与准考证)到徐州人力资源服务中心A302室〔食品城南,市内乘公交车到淮海文博园(食品城)站下〕领取。请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领取,逾期不补(考试时不需要出具票据)。

  九、其他事项

  (一)考试期间各设区市人事考试机构须有专人值班,请将值班电话于考前一周上报省人事考试中心。

  (二)有关报考资格条件的咨询,请登陆“江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江苏人事考试服务”栏目查询联系方式。

  (三)鉴于考前培训已社会化,请应考人员按照自愿原则选择具有培训资质、信誉良好、教学水平高的机构参加培训。考试教材请应考人员到当地建筑书店等正规书店自行购买。

  附件:1.2018年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

  2.授权委托书

  附件1

  附件1

  2018年度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工 作 计 划

时 间

工 作 项 目

8月27日-9月4日

网上报名

9月5日

现场资格初审

9月7日前

报考人员完成网上缴费

9月14日前

进行报名资格终审

安排考场,向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报送试卷预订单

10月12日-18日

报考人员登陆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10月19日

领取试卷、答题卡

10月20日

上午

09∶00 - 11∶30 城乡规划原理

下午

14∶00 - 16∶30 城乡规划相关知识

10月21日

上午

09∶00 - 11∶30 城乡规划管理与法规

下午

14∶00 - 17∶00 城乡规划实务

10月22日

答题卡送省

10月24日前

上报考场分配信息,寄送《城市规划实务》专用答题卡

12月2日前

省完成答题卡扫描及数据上传工作,接收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下发的考试成绩

12月底前

根据人社部通知,下发合格标准,公布考试成绩

  附件2

授权委托书(个人模板)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现委托 身份证号: 作为我的代理人,代理本人办理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现场审核事宜:

委托权限:

1. 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现场审核;

2.(其他授权事项)

被委托人在委托权限内提交的相关文件我均予以承认,并自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委托人签字:

联系方式:

被委托人签字:

联系方式:

年 月 日

注:须附委托人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授权委托书(单位模板)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现委托 身份证号: 电话: 作为我(单位/公司)的合法代理人,代理我单位人员办理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现场审核事宜:

委托权限:

1. 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现场审核;

2.(其他授权事项)

被委托人在委托权限内提交的相关文件我(单位/公司)均予以承认,并自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报名人员名单:

姓名: ,身份证号: 手机:

姓名: ,身份证号: 手机:

注:人员名单可自行减少或添加行数。

年 月 日(单位盖章)

注:须附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手机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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