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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贵州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现场资格审查提交材料及注意事项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17-08-22

  2017年度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现场资格审查提交材料及注意事项

  一、 现场资格审查应提交材料

  1、“考全科”考生

  (1)本人身份证原件;

  (2)《报名表》原件(加盖单位行政公章);

  (3)学历证书原件;

  (4)学位证书原件;

  (5)工作年限及城乡规划业务工作年限证明原件,证明请按《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年限证明(模板)》出具(详见附件2-1)。

  2、“免两科”考生

  (1)本人身份证原件;

  (2)《报名表》原件(加盖单位行政公章);

  (3)学历证书原件;

  (4)学位证书原件;

  (5)工作年限及城乡规划业务工作年限证明原件,证明请按《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年限证明(模板)》出具(详见附件2-1)。

  (6)《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原件;

  3、“免一科”考生

  (1)本人身份证原件;

  (2)《报名表》原件(加盖单位行政公章);

  (3)学历证书原件;

  (4)学位证书原件;

  (5)工作年限及城乡规划业务工作年限证明原件,证明请按《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年限证明(模板)》出具(详见附件2-1)。

  4、持省外身份证报名的考生还须提供以下材料:

  贵州省户籍原件或社保证明(出具社保证明的企业注册地为贵州省内,证明须加盖该企业行政公章,并随附该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5、确需委托办理本次现场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除上述材料以外,还须提供以下材料:

  ①个人代办:代办委托书原件,代办委托书请按《代办委托书(模板)》出具(详见附件2-2),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单位代办:代办委托书原件,代办委托书请按《代办委托书(模板)》出具(详见附件2-2),及载明经办人的被委托单位公函,公函对应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 注意事项

  1、已完成网上报名和现场资格审查的人员,请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本人审核状态,如超过48小时未有审核结果,请考生及时联系贵州省建设行业职业技能管理中心,联系电话:0851-85360006。

  2、已审核通过的考生,应及时登录报名系统完成缴费,以免贻误考试。

  3、考生凭任何一张已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具体有银联标志的银行卡均可实现网上缴费。由于网络传输速度等不确定因素,缴费确认信息可能会相对滞后,但一般不会超过24小时,请考生不要急于重复支付划款。同时建议考生不要同时开启多个缴费页面进行支付,以免发生错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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