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会计法律制度》考试大纲第五节违反会计法律制度的法律责任
来源 :考试网 2017-12-13
中第二章 会计法律制度
第五节 违反会计法律制度的法律责任
一、违反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行为的法律责任。
二、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行为的法律责任。
三、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行为的法律责任。
四、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及其他人员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或者隐匿、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行为的法律责任。
五、单位负责人对依法履行职责、抵制违反《会计法》规定行为的会计人员实行打击报复的法律责任。
六、财政部门及有关行政部门工作人员职务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
会计从业考试取消,初级会计职称成为入门必备,证书含金量高涨,考试网推出无忧取证套餐,提前备考2018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一次成功取证不是问题!
导师指导:2018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改革在即,网校教你如何零基础备考>>
热点搜索:2018年初级会计师准考证打印时间 | 打印入口 | 考生科目
考生热点搜索:2018年初级会计师报名时间 | 2018年初级会计师报名入口
2018年初级会计师考试时间 | 初级会计师报名条件 | 初级会计师考试真题及答案
加入初级会计考试交流QQ群:479834335最新备考资料免费下载,掌上手机题库体验,更有专业老师为你解答。
手机QQ扫码快速加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