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考点:房产税法律制度
来源 :考试网 2018-03-09
中2018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考点:房产税法律制度
在我国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拥有房屋产权的单位和个人,包括产权所有人、承典人、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
1.一般情形
所有权人作为纳税人
2.房产出租
房产产权所有人(出租人)为纳税人。
3.以房产投资
(1)真投资:投资者参与投资利润分红——被投资方作为纳税人
(2)假投资:投资方取得固定收入、不承担经营风险——投资方(产权人)作为纳税人
4.非以所有人为纳税人的情形
【例-单选题】根据房产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不予免征房产税的是( )。
A.名胜古迹中附设的经营性茶社
B.公园自用的办公用房
C.个人所有的唯一普通居住用房
D.国家机关的职工食堂
网校答案: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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