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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考点:房产税法律制度

来源 :考试网 2018-03-09

2018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考点:房产税法律制度

  在我国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拥有房屋产权的单位和个人,包括产权所有人、承典人、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

  1.一般情形

  所有权人作为纳税人

  2.房产出租

  房产产权所有人(出租人)为纳税人。

  3.以房产投资

  (1)真投资:投资者参与投资利润分红——被投资方作为纳税人

  (2)假投资:投资方取得固定收入、不承担经营风险——投资方(产权人)作为纳税人

  4.非以所有人为纳税人的情形

  【例-单选题】根据房产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不予免征房产税的是( )。

  A.名胜古迹中附设的经营性茶社

  B.公园自用的办公用房

  C.个人所有的唯一普通居住用房

  D.国家机关的职工食堂

  网校答案:A

  声明:资料来源考试网杨善长老师精讲班课程,禁止转载。查看完整讲义进入我的课程中心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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