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必考点:个人所得税纳税人
来源 :考试网 2017-03-03
中第二节 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
个人所得税纳税人
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虽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一年,并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所得的个人;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不满一年,但从中国境内取得所得的个人。
1.个人所得税以所得人为纳税人,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个人为扣缴义务人。
2.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包括中国公民、个体工商户、外籍个人、香港、澳门、台湾同胞等。
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不缴纳企业所得税,其投资者为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
3.我国按照住所和居住时间两个标准,将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划分为居民纳税人和非居民纳税人。居民纳税人承担无限纳税义务,非居民纳税人承担有限纳税义务。
在计算居住天数时,对临时离境应视同在华居住,不扣减其在华居住的天数。“临时离境”是指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一次不超过30日或者多次累计不超过90日的离境。
个人所得税依照所得项目的不同,分别确定了超额累进税率和比例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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