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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基础》考点讲义:劳动合同解除和终止的经济补偿

来源 :考试网 2016-08-25

  劳动合同解除和终止的经济补偿

  1.经济补偿金与违约金、赔偿金的区别

  经济补偿法定单位支付给员工

  如:单位与无过错的员工解除合同

  违约金约定员工支付给单位

  如:员工违反服务期、竞业限制

  赔偿金 过错方支付给对方

  如:员工违反竞业限制、服务期、保密义务造成单位损失;单位违反试用期、加班工资等规定

  2.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形

  (1)劳动者符合随时通知解除和不需事先通知即可解除劳动合同规定的情形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2)由用人单位提出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3)用人单位符合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1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规定的情形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4)用人单位符合可裁减人员规定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5)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6)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或者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而终止劳动合同的。

  (7)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因任务完成而终止的。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提示】解约或不续约是否补偿?

  ①劳动者提出一般无经济补偿,除非单位有过错。

  ②单位提出一般应付经济补偿,除非劳动者有过错。

  ③试用期内无经济补偿。

  3.经济补偿的支付标准

  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

  (1)年限计算标准

  ①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

  ②6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

  ③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标准的经济补偿;

  ④如劳动者月工资高于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则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

  【提示】该限制不影响低工资人群。

  (2)补偿基数标准

  ①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

  ②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

  ③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数额支付。

  【提示】月工资

  下限:最低工资标准

  上限:当地上年月平均工资3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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