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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基础背诵讲义:契税征收管理

来源 :考试网 2016-01-26

  (一)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契税的纳税环节是纳税人签订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的当天,或者纳税人取得其他具有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性质凭证的当天。

  (二)纳税地点

  契税实行属地征收管理。纳税人发生契税纳税义务时,应向土地、房屋所在地的税务征收机关申报纳税。

  (三)纳税期限

  纳税人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10 日内,向土地、房屋所在地的税收征收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在税收征收机关核定的期限内缴纳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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