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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财政局关于2018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的公告

来源 :安康市财政局 2017-10-24

  根据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和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18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会考〔2017〕5号)要求,2018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采用无纸化方式,定于2018年5月举行。现就考试考务日程安排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时长

  初级资格无纸化考试于5月12日开始进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经济法基础》科目的考试时长为1.5小时,初级资格《初级会计实务》科目的考试时长为2小时,两个科目连续考试,时间不得混用。

  二、考试报名

  (一)报名条件

  报名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2.认真执行《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 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4.具备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以上学历。

  (二)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系统开通时间为2017年11月1日至30日

  (三)报名程序

  我省初级资格考试报名继续实行网上报名,考生报名时登录“陕西会计”,按网上报名须知、报名流程图和系统操作提示进行。持有陕西省颁发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并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由系统自动审核通过,不予通过的系统自动提示原因;未持有陕西省颁发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考生,按网上报名系统提示,如实填写报名信息,上传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及以上学历证书和本人近期正规证件照(如自拍、扫描、刘海遮住眉毛的照片等一律不予审核通过)及系统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网上远程审核通过,不予审核通过的系统提示原因。考生应在报名结束3日内完成网上交费,报名交费成功后不予退费。所有考生不需到报名点进行资格审核。未在指定的时间内进行网上交费的考生将无法取得报考资格,责任自负。

  三、考试科目

  考试科目包括《初级会计实务》和《经济法基础》。

  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初级资格证书。

  四、考试大纲

  使用全国会计考办印发的2018年度初级资格考试大纲。各报名点不再统一征订考试用书,考生可通过报名系统内的链接,进入“全国会计资格考试网上订书系统”自行选购考试用书。

  五、报名费

  初级资格无纸化考试每人每科目70元,全部都实行网上交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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