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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经典例题及答案2

来源 :考试网 2018-11-24

  【资料 1】( 2015年,经修改)

  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生产和销售高档化妆品。 2017年 5月有关经济业务如下:

  ( 1)销售高档香水 150箱,不含增值税单价为 2万元 /箱,另收取品牌使用费 11.7万元。

  ( 2)受托加工高档香水精,收取不含增值税加工费 5万元,委托方提供的原材料成本 58万元,甲公司无同类产品销售价格。

  ( 3)销售高档口红两批,第一批 100箱,不含增值税单价为 0.2万元 /箱;第二批 200箱,不含增值税单价为 0.16万元 /箱。

  ( 4)将高档口红 50箱赞助给国内某化妆品展销会。

  已知:高档化妆品增值税税率为 17%,消费税税率为 15%。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1. 关于甲公司本月销售高档香水应缴纳的消费税税额,下列计算中,正确的是( )。

  A.2 × 150× 15%=45(万元)

  B. ( 2× 150+11.7)× 15%=46.76(万元)

  C. ( 2× 150+11.7)÷( 1+17%)× 15%=39.96(万元)

  D.[2 × 150+11.7÷( 1+17%) ]× 15%=46.5(万元)

  【答案】 D

  【解析】甲公司销售高档香水同时收取的品牌使用费属于价外费用(视为含税收入),价税分离后并入销售额计征消费税。

  2. 关于甲公司受托加工高档香水精应代收代缴的消费税税额,下列计算中,正确的是( )。

  A.58 × 15%=8.7(万元)

  B. ( 58+5)× 15%=9.45(万元)

  C. ( 58+5)÷( 1- 15%)× 15%=11.12(万元)

  D. ( 58+5)÷( 1+15%)× 15%=8.22(万元)

  【答案】 C

  【解析】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受托方应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材料成本 +加工费)÷( 1-消费税税率)×消费税税率 =( 58+5)÷( 1- 15%)× 15%=11.12(万元)。

  3. 关于甲公司销售高档口红的增值税和消费税处理,下列计算中,正确的是( )。

  A. 甲公司销售高档口红共应确认增值税销项税额 =( 0.2× 100+0.16× 200)× 17%=8.84(万元)

  B. 甲公司销售高档口红共应确认增值税销项税额 =0.2×( 100+200)× 17%=10.2(万元)

  C. 甲公司销售高档口红应缴纳的消费税税额 =( 0.2× 100+0.16× 200)× 15%=7.8(万元)

  D. 甲公司销售高档口红应缴纳的消费税税额 =0.2×( 100+200)× 15%=9(万元)

  【答案】 AC

  【解析】( 1)选项 AB:销项税额 =不含增值税销售额×适用的增值税税率;( 2)选项 CD:从价定率计征消费税的,应纳消费税额 =不含增值税销售额×适用的消费税税率。

  4. 关于甲公司将高档口红赞助给国内某化妆品展销会应缴纳的消费税税额,下列计算中,正确的是( )。

  A.0.16 × 50× 15%=1.2(万元)

  B.0.2 × 50× 15%=1.5(万元)

  C. ( 0.2+0.16)÷ 2× 50× 15%=1.35(万元)

  D. ( 0.2× 100+0.16× 200)÷( 100+200)× 50× 15%=1.3(万元)

  【答案】 D

  【解析】(1)甲公司将高档口红用于“赞助”,应按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应税消费品的“加权平均销售价格”(合计销售额÷合计销售量)作为计税依据计算消费税;( 2)如果甲公司将高档口红用于“抵偿债务”,应按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应税消费品的“最高销售价格”作为计税依据计算消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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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料 2】( 2016年)

  甲餐具生产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从事一次性餐具的生产和销售业务,2015年8月有关经济业务如下:

  ( 1)收购原木,开具的农产品收购发票注明买价 33900元,运输途中发生合理损耗 452元。

  ( 2)采取预收款方式向乙公司销售一次性餐具。 8月 1日双方签订销售合同, 8月 3日预收全部含税货款117000元,另收取包装费 3510元; 8月 15日和 8月 25日各发出 50%的餐具。

  ( 3)受托加工木制一次性筷子,收取不含增值税加工费 17100元,委托方提供原材料成本 39900元。甲餐具生产厂无同类木制一次性筷子销售价格。

  已知:增值税税率为 17%,农产品扣除率为 13%,木制一次性筷子消费税税率为 5%。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分析回答下列小题。

  1. 甲餐具生产厂当月收购原木准予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的下列计算列式中,正确的是( )。

  A.33900 ÷( 1+13%)× 13%=3900(元)

  B.33900 × 13%=4407(元)

  C. ( 33900- 452)÷( 1+13%)× 13%=3848(元)

  D. ( 33900- 452)× 13%=4348.24(元)

  【答案】 B

  【解析】( 1)运输途中发生的合理损耗,不属于“非正常损失”,对应的进项税额准予抵扣,“ 452元”不需要减除,选项 CD排除;( 2)选项 AB: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因此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价款均为“不含增值税”的价款,可以计算抵扣的进项税额=买价×13%=33900×13%=4407(元)。

  2. 甲餐具生产厂采取预收款方式销售一次性餐具,其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是( )。

  A.8 月 3日

  B.8 月 25日

  C.8 月 15日

  D.8 月 1日

  【答案】 BC

  【解析】采取预收款方式销售货物的,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货物发出的当天。

  3. 甲餐具生产厂当月销售一次性餐具增值税销项税额的下列计算列式中,正确的是( )。

  A. ( 117000+3510)× 17%=20486.7(元)

  B.117000 ÷( 1+17%)× 17%=17000(元)

  C. ( 117000+3510)÷( 1+17%)× 17%=17510(元)

  D.117000 × 17%=19890(元)

  【答案】 C

  【解析】销售一次性餐具收取的包装费属于价外费用(视为含税收入),应价税分离后并入销售额计税。

  4. 甲餐具生产厂当月受托加工木制一次性筷子应代收代缴消费税税额的下列计算列式中,正确的是( )。

  A.17100 ÷( 1- 5%)× 5%=900(元)

  B. ( 39900+17100)÷( 1- 5%)× 5%=3000(元)

  C. ( 39900+17100)× 5%=2850(元)

  D.17100 × 5%=855(元)

  【答案】 B

  【解析】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按照“受托方”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计算纳税,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才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应纳消费税 =(材料成本 +加工费)÷( 1-消费税税率)×消费税税率 =( 39900+17100)÷( 1- 5%)× 5%=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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